10月17日起,原则上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
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9月1日起,在鹤壁市(县、区)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报中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从2023年10月1日起,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增项、升级申报中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外省进鹤人员确需使用职称证书的,请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等文件精神,到省、市人社部门换取我省职称证书后使用。
2024年辽宁初会会计职称证书发放10月16日起进行!
2024年辽宁初会会计职称证书发放时间已定于2024年10月16日起进行,通过全国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选择邮寄或者现场办理的方式进行证书领取。因故本人不能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须持考试合格人员代领委托书,及委托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2024年辽宁初会职称证书发放时间已定根据辽宁省财政部门及...
明起实施!西安市住建局最新通告→
(一)规范职称证书使用。建筑业企业在申请资质新办、增项、证书换领、资质延续和变更等业务时原则上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外省进入西安市人员依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在人社部门重新评审或者确认。(二)强化职称人员审核。针对目前冒用、盗用职称人员信息类投诉...
西安市住建局重要通知!
(一)规范职称证书使用。建筑业企业在申请资质新办、增项、证书换领、资质延续和变更等业务时原则上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外省进入西安市人员依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在人社部门重新评审或者确认。(二)强化职称人员审核。针对目前冒用、盗用职称人员信息类投诉...
严打“挂证”等行为!西安资质申请中使用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出新规~
(一)规范职称证书使用。建筑业企业在申请资质新办、增项、证书换领、资质延续和变更等业务时原则上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外省进入西安市人员依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在人社部门重新评审或者确认。
事关评职称,有啥新变化?
职称评审结果一般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层级,但具体到不同专业,职称名称又有所不同(www.e993.com)2024年11月6日。图片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为挤压虚假职称证书生存空间、为人才跨地区流动提供便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通了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以及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可登录进行查询核验。...
职称评审进入高峰,信息如何查?有何新变化?
为挤压虚假职称证书生存空间、为人才跨地区流动提供便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通了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以及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可登录进行查询核验。大家可通过12333.gov网页、手机12333客户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等多...
2024年度天津市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2024年度天津市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各有关单位: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4〕418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规字〔2020〕10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9〕4...
关于开展2024年度旌德县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局属各单位,农业企业: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24〕100号)要求,现就2024年全县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我县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蚕桑、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
工程师职称评定在哪里申请-必知流程
一、工程师职称评定在哪里申请工程师职称评定的申请地点通常是申报人缴纳社保的单位所在地的人社局。以武汉市为例,若所在单位在江夏区,可以去江夏区人社局申请职称,下发单位是武汉市人社局。后续公示及证书下发可通过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人社局热线电话、现场窗口及单位发函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