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国首个社保卡主题邮局在青岛启用,第二届社保卡艺术节启幕
山东全国首个社保卡主题邮局在青岛启用,第二届社保卡艺术节启幕10月17日,青岛市社保卡主题邮局启用暨第二届社保卡艺术节启动仪式在大鲍岛文化休闲街区广兴里举行。社保卡主题邮局,是青岛市在大鲍岛文化休闲街区建成全国首个社保卡主题公园后,在社保卡领域又一“跨界”融合主题创意...
青岛市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差额补收工作将于10月份启动
在2023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前,即今年1至7月份,青岛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分别按照21207元和4242元暂行标准执行。8月份,按照新公布的2024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青岛已对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进行保底封顶调整,并按新标准征收社保费。今年1至7月因缴费基数调整所产生的社保费差额部分,...
青岛市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10月份启动调整差额补收工作
在2023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前,即今年1—7月份,我市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分别按照21207元和4242元暂行标准执行。8月份,按照新公布的2024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我市已对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进行保底封顶调整,并按新标准征收社保费。今年1—7月份因缴费基数调整所产生的社保费差额...
10月启动!青岛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差额补收工作开始
青岛市2024年度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差额补收工作将于10月份启动。参保单位年初为职工申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4416元或高于21207元的,职工个人应补缴的缴费基数调整差额由单位代扣代缴,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4416元和21207元之间的,不作调整。青岛市2024年度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
明年起,职工养老保险增加这一津贴→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按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领取病残津贴期间,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继续就业并按国家规定缴费的,自恢复缴费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暂行办法》要求,申请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应持有待遇领取地或最后参保地地级(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完...
青岛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差额补收工作于10月份启动
信网(热线0532-80889431)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青岛市2024年度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差额补收工作将于10月份启动(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
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下月调整
在2023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前,即今年1至7月份,我市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分别按照21207元和4242元暂行标准执行。8月份,按照新公布的2024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我市已对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进行保底封顶调整,并按新标准征收社保费。今年1至7月因缴费基数调整所产生的社保费差额部分,...
定了!青岛市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差额补收工作将于10月启动
9月27日,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青岛市2024年度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差额补收工作将于10月份启动。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64号),20...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工作,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计划于2024年9月25日(周三)20:00起至10月1日(周二)8:00止,分时段开展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和相关系统版本升级工作,期间社保费相关系统将无法登录办理业务,具体时间如下:...
2024年度青岛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启动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在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统一公布之前,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即上下限分别暂按21207元和4242元。2023年度社平工资公布之后,月社保缴费基数重新进行保底封顶调整,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