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霞浦法院审结一起非法行医案件
近日,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行医案件,以非法行医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陆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经审理查明,2020年以来,被告人陆某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的情况下,非法从事医疗活动,为患者开药、打针,2020年至2021年间,先后两次被霞浦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后...
雷霆万钧,势如破竹!336万网友一同围观,带你回顾霞浦法院执行现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华南片区座谈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交叉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宁德中院统一部署安排,5月28日上午,霞浦法院开展“闽东利剑——交叉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网络直播活动。此次执行行动由霞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杰带队,霞浦县人大...
为“宁”执行丨霞浦法院一“执”在线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宁德中院微信公众号推出《为“宁”执行》专栏,集中展示宁德法院执行工作的做法、经验和成果,敬请关注。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2024年以来,霞浦法院持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依法惩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果断...
霞浦法院开展“以案释法 护未成长”进校园宣讲活动
霞浦法院将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共同守护青少年的平安健康成长。原标题:《霞浦法院开展“以案释法护未成长”进校园宣讲活动》
霞浦县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
霞浦法院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霞浦县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式如下:特别提示:公示期7天,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监督电话:0593-8818359特此公告霞浦县人民法院2024年4月8日...
霞浦法院向县委常委会汇报诉源治理和诉非联动工作
下一步,霞浦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诉源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开展“宁人息事”无讼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的整体合力、综合效应,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建设(www.e993.com)2024年7月31日。
霞浦县人民法院关于霞浦县松港街道东昇社区体育北路6号唐宁街1号1...
霞浦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霞浦县松港街道东昇社区体育北路6号唐宁街1号1号楼217、218、219、220、221、222、223、225、226、227、228、229室十二套不动产的公告霞浦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11日20时至2023年12月12日20时止(延时除外)在霞浦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霞浦...
“执”节行动——霞浦法院开展 “中秋国庆”双节前集中执行行动
为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参与感和满意度,霞浦法院利用“节点”查人找物的优势,在9月27日“中秋国庆”双节前对涉民生案件开展集中执行,用执行践行为民初心,用执行兑现胜诉利益,用执行守护司法权威。“执”节行动、重在部署集中执行行动开展前,执行...
霞浦法院审结首例涉毒自洗钱案
近日,霞浦法院审结一起集贩卖毒品,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三个罪名的案件,依法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被告人陈某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五千元。该案是霞浦法院审结的首例毒品犯罪自洗钱案件。
新时代“四下基层” 福建法院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
与蕉城法院积极延伸诉服职能一样,霞浦县人民法院也坚持把“诉非联动”作为“四下基层”制度的具体司法实践,不断总结、提升、拓展“四下基层”的内涵和外延。针对辖区海域出现的养殖渔排多、无证船舶多、流动人口多、安全隐患多和矛盾纠纷多的实际情况,霞浦法院秉持“排上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在渔区”理念,积极主动融入霞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