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持票人于票据到期日前提示付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依照《电子商业汇票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前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可于票据到期前付款、拒绝付款或者在到期日进行付款。A公司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前通过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系统提示付款,系统显示“提示付款待签收”,承兑人在整个提示付款期限内一直怠于应答,应视为期满拒绝付款。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向银行申请汇票后,却被拒绝承兑汇票,谁该为其买单?
被告之一的乌海银行,从最初的拒绝付款,涉案汇票的初始追索权就已经开始运行了。彭某再行请求付款时,虽然票面金额被执行给了出票人乌海某公司,但是并不影响乌海银行作为承兑人的身份。所以就本案而言,原告彭某及被告之一的全某并不是本案正当当事人,而九信公司和乌海银行则是正当当事人,理应承担责任。
收到承兑汇票到期却未兑付,起诉多家被告的证据目录及法律依据
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被拒付的,可向所有前手拒付追索。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被拒付的,若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曾发出过提示付款,则可向所有前手拒付追索;若未在提示付款期内发出过提示付款,则只可向出票人、承兑人拒付追索”。《票据法》第二十六条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承兑汇票背书转让解析:企业应避免这些常见误区!规避潜在风险
票据追索权是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提示付款未获得出票人承兑或付款时,依法向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费用的权利。以下是详细的追索权行使期限:1.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2年内。2.持票人对前手的权利: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内。3.持票人对支票出票...
法官说法丨背书人支付票据款后,如何行使再追索权?
(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被追索人清偿债务时,持票人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
干货:票据追索及再追索权的17个要点,建议收藏
答:会(www.e993.com)2024年9月15日。比如多次提示付款的,在前的提示付的信息可能会被覆盖,导致错误记载票据状态(“逾期提示付款遭拒付”)。票据状态不是判定持票人是否享有票据权利的唯一有效证据。3、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状态记载错误怎么办?答:可以联系银行修改,或让银行出具相关证明,或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票据状态记截错误。比如第一次的提示...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待签收”状态的司法认定及救济路径
(一)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二)持票人因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取得拒绝证明的,可以依法取得其他有关证明。如医院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的证明;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公证机关出具...
电子承兑提示付款,被银行拒绝后,如何行使追索权
电子承兑提示付款,被银行拒绝后,如何行使追索权2、当发生商业承兑汇票拒付情况时,持票人应取得相应的拒付证明。票据权利的行使是存在先后顺序的。商业承兑汇票持票人的第一顺序权利是票据付款请求权,即向汇票的承兑人或其他付款义务人,如参加承兑人、参加付款人、担当付款人、预备付款人、保证人等,请求按照票据上...
电子汇票提示付款被拒 出票人被判连带担责
原告提交了商业承兑汇票被拒付的拒绝证明,原告作为最后持票人向承兑人、背书人行使追索权,请求某贸易公司支付案涉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及自汇票到期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按照同期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原告要求某工程公司对该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
承兑汇票被付款行拒付 主张票据利益返还获支持
中国法院网讯(刘凌雄魏昆)承兑汇票被付款行拒付后,持票人能否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审结了一起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纠纷案件,法院以持票人仍享有民事权利为由,依法判令中信银行某支行支付持票人浙江某化工公司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8万元,诉讼费用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