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基金募资的操作步骤和所需文件
根据中基协《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及行业内的惯常做法,总体而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步骤包含投资者信息收集、基金推介和路演、投资者划分和风险测评、签署风险匹配告知书或风险不匹配警告书、签署风险揭示书和认购承诺书、冷静期与回访确认、签署合伙协议及相关文件、开户与缴款和回执八个步骤。以上流程涵盖了...
国际资管巨头入华募资提速!又有2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备案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官网信息,近日,全球知名的另类资产管理公司博枫(Brookfield)和KKR旗下的私募基金公司都在协会顺利备案。2家公司都是外商独资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注册地址都在上海,其中博枫旗下的博枫(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枫私募)注册资本1亿元。公开资料...
私募基金瑞丰达跑路 镰刀永远都在千万别当“刀下鬼”
4、庄家准备出货,用私募基金募集到的投资人的钱接盘;5、洗出来的钱通过渠道转移出境,从境内银行账户转移到境外银行账户;6、准备移民,跑路英国。我看讨论热度很高的,托管资金被转走的问题,其实媒体也回答了操作手法。21世纪经济报道就撰文表示,瑞丰达可能存在“高位接盘”股票来转移资金的行为,并且托管结构和制度存...
民建中央2024年最新提案,涉及私募股权基金!
第一,秉持开放合作理念,广开渠道募集资金。尽快建立世界各有关国家主权基金与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金连接的官方合作渠道。充分发挥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和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引资优势,在试点资格、结汇额度、投资领域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两者均衡发展。精准破解银行资金投资股权的制度性障碍,主管部门加快...
私募基金公司三股东“非吸”14亿获刑,24名员工被控从犯
九龙坡区法院认为,吴庆东、陈为顺、张小荣等人以发行私募基金的名义,向社会上不特定群众募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其实质是借合法经营的形式而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实”。2022年9月,九龙坡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吴庆东、陈为顺、张小荣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七年九个月、七年,对其违法所得予...
广东深圳福田区:“穿透式”四步审查揭秘私募基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检察机关经分析认为,苏某突破私募基金“私”的本质和私募基金投资风险自负的底线,违规向社会公开发展不合格投资人,为投资者精心设置了还本付息、兜底回购等“叠加式”承诺保障,经司法审计未兑付资金约4.41亿余元,属于以具有公开性、社会性和利诱性的方式非法募集资金,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
什么是私募基金,如何界定涉私募基金“非法”集资
2、是否向不特定公众募集: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应当是经过筛选的特定人群,如高净值客户。如果向未经过筛选的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则可能涉嫌“非法”集资。3、是否承诺回报:正常的私募基金运作中,管理人不会承诺固定回报。如果存在承诺回报的行为,尤其是超出正常收益水平的承诺,则应引起警惕。
代销私募整治山雨欲来,有银行已发文暂停销售
以某股份行为例,该行近两年销售的高毅、九坤、勤辰等私募产品为不同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记者在多家银行手机银行搜索也发现,私募产品多数显示为信托和券商资管类产品,产品详情中部分会显示信托公司或券商作为受托人,私募基金为投资顾问。但信息透明化程度各家银行差异较大,部分银行代销的私募产品仅针对私行客户开放展示...
...非法募资近80亿元?!“两高”发布典型案例,打击私募基金犯罪
苏某明、高某、贺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共非法公开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亿元。上述资金进入合伙企业募集账户后划转至苏某明控制的数个账户,各私募基金产品资金混同,由苏某明统一支配使用。其中,以募新还旧方式兑付本息1.5亿余元,用于私募基金约定的投资项目1.3亿余元,用于苏某明开发的其他房地产项目1.2亿余元,用于购买建...
“伪私募”谎称有国资背景 非法募资78.81亿余元
据悉,自然人孟某注册了中某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某中基集团”),并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多家机构从事私募基金产品设计、发行、销售及投融资活动。孟某谎称中某中基集团具有国资背景,借私募基金经营形式实施非法集资行为,累计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78.81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