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履行下列本单位从业人员及接受其作业指令人员的安全保障义务:(一)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纳入从业人员数量)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三)订立的劳动合同应载明保障劳动安全事项,不得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五)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六)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
...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通知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履行下列本单位从业人员及接受其作业指令人员的安全保障义务:(一)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纳入从业人员数量)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三)订立的劳动合同应载明保障劳动安全事项,不得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
已明确:企业负责人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清单
4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43、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4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5、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救援,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九)开展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没有配备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相关主体的安全生产...
四十条!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出台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履行下列本单位从业人员及接受其作业指令人员的安全保障义务:(一)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纳入从业人员数量)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三)订立的劳动合同应载明保障劳动安全事项,不得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
关于《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三)关于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的问题一是为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权利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在原有规定基础上增加,“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二是聚焦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从业人员权利,扩展安全保障范围,...
【普法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全文(含释义解读)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公布!9月1日起施行!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将安全生产...
福建重要条例公布,9月起施行|危险物品|规章制度|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将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