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5、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6、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7、监督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工作;8、监督物业服务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9、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和收益权;10、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最高院:哪些情形业委会有权代表业主提起诉讼,哪些情况不能?
1.业主基于该小区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利益,或者有损害全体业主公共利益的情形,业主委员会在有业主大会授权的情形下,可以就该类事项提起诉讼。2.不属于业主共有和物业共同管理事项,仅属于业主个人和开发商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业委会无权代表业主集体起诉。最高院认为,1.虽然国电业委会并...
规约与议事规则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它是用来指导,规范和约束所有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权利义务,维护小区内公共利益的行为守则,也被称为小区里的宪法,全体业主必须遵守、维护,并按照管理规约要求在小区内开展活动,这也是业主的义务之一。二、管理规约如何能生效呢?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
共有物业权益的法律保护措施有哪些?
4.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是业主之间就共有物业的使用、管理等事项达成的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约束所有业主的行为。管理规约通常包括对共有部分的维护责任、使用规则、以及违反规约的处罚措施等。5.法律救济途径当业主的共有物业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这包括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投诉、向业主委员会反...
关于印发《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_合肥市...
第一条为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指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和召开、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及活动适用本规则...
关于修订印发《江西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
业主大会由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履行相应的义务(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
关于印发《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
第一条为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指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和召开、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及活动适用本规则...
【民法典宣传月】《民法典》常用的100个法律常识
24、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业主有约束吗?有的。但是,该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法院撤销。25、关于寻找遗失物的悬赏广告承诺有效吗?有效,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26、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发包人能否收回承包地?
《民法典应知应会200条》
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子女;(3)其他近亲属;(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20.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哪些义务?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业主舆论监督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司法审查要点
侵害名誉权作为一般侵权行为,其成立一般采用“四要件说”,即行为人实施了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受害人确有名誉受损的事实、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人名誉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司法实践中,业主的舆论监督引发的名誉侵权纠纷,主要是业主与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公司或其他业主之间,通常因小区公共设施、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