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5、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6、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7、监督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工作;8、监督物业服务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9、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和收益权;10、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最高院:哪些情形业委会有权代表业主提起诉讼,哪些情况不能?
1.业主基于该小区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利益,或者有损害全体业主公共利益的情形,业主委员会在有业主大会授权的情形下,可以就该类事项提起诉讼。2.不属于业主共有和物业共同管理事项,仅属于业主个人和开发商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业委会无权代表业主集体起诉。最高院认为,1.虽然国电业委会并...
关于修订印发《江西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第四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一个物业服务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履行相应的义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
【“泾”谓法堂】小区业主有哪些知情权?
综上,业主知情权是维护共同管理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保障。物业应该积极履行职责,及时、透明、公开、准确地向业主提供业主知情权范围内的信息。同时,也需要谨慎对待业主知情权的行使,以避免权益被滥用,造成故意干扰业主委员会等义务主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或者利用知情权谋取个人私利等后果,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原标题:...
关于印发《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
第一条为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指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和召开、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及活动适用本规则...
解读《民法典》物权编 || 897与法同行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对于成立业委会有哪些规定?答:《民法典》物权编第六章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
业主舆论监督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司法审查要点
所谓业主监督权,是指业主为维护自身或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通过一定的方式,对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或其他业主等进行监督的权利。业主监督权的边界如何认定?当业主监督权与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发生冲突时,两者如何协调?本文主要讨论小区业主因行使监督权而发表相关言论,即业主的舆论监督是否构成侵害其他民事主体名誉权的司法审查...
法院判令:物业不到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费(附:可以拒交或少交...
其二、在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很好的履行物业管理及维护等职责的情况下,业主可否拒付物业费?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们平时应注意固定或保留证据,以便在诉讼过程中提供相关材料,法院才能视情况对是否减免物业费作出判定。其三、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或物业服务企业被解聘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
用法治的力量,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来关注这些案例
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人合法权益!《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明年1月1...
《条例》还明确了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法履行下列义务履行的义务,如照国家有关规定交存维修资金,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物业费等。明确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条例》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