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6、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7、监督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工作;8、监督物业服务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9、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和收益权;10、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物业的安...
王由海 | 行政备案的实践类型与法治化路径
其不禁止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而是为了信息规制、过程监督而获取监管信息;其二,行政备案的设定须遵循依法设定原则、辅助性原则和行政效能原则;其三,行政备案的程序应当兼顾保障参与者的程序权利与备案程序完备性;其四,行政备案的法律责任设置应当按照责任主体、责任内容与责任类型展开。
物业服务企业对部分业主欠付物业费期间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吗?
若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或未充分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造成业主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该责任的性质宜结合物业服务提供义务的性质加以理解。其三,业主个体的物业费支付义务与物业服务企业整体性的物业服务提供义务难以...
最高院:哪些情形业委会有权代表业主提起诉讼,哪些情况不能?
1.业主基于该小区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利益,或者有损害全体业主公共利益的情形,业主委员会在有业主大会授权的情形下,可以就该类事项提起诉讼。2.不属于业主共有和物业共同管理事项,仅属于业主个人和开发商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业委会无权代表业主集体起诉。最高院认为,1.虽然国电业委会并...
物业公司对业主拖欠物业费期间发生的损害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其三,业主个体的物业费支付义务与物业服务企业整体性的物业服务提供义务难以视作完全等量对位关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关于“欠付物业费即免除赔偿责任”的约定对于权利义务的分配具有一定的不平衡特征。一方面,物业服务提供义务具有集体性特征。物业服务企业对所服务小区的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负有的维修、养护、管理义务,...
12345热线住宅物业热点问答(十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Q:我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参选本小区的业委会委员呢?关键词: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关于印发《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
筹备组业主代表应当具有业主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责任心强、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公正廉洁、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村)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筹备组可以建立业主代表候补制度,候补人数可以为二至五人。
河北省平安建设条例
各级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平安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平安建设工作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平安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第六条平安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与平安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物业小科普】公共管道堵塞造成损害,责任由谁承担?
(七)听取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改进和完善物业服务;(八)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除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调取外,未经业主、物业使用人书面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出售或者提供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个人信息。
【“泾”谓法堂】小区业主有哪些知情权?
综上,业主知情权是维护共同管理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保障。物业应该积极履行职责,及时、透明、公开、准确地向业主提供业主知情权范围内的信息。同时,也需要谨慎对待业主知情权的行使,以避免权益被滥用,造成故意干扰业主委员会等义务主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或者利用知情权谋取个人私利等后果,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