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执行程序中,担保债务是否适用主债务因破产受理停止计息...
1.作为债权人:在有担保的债权中,主债务人破产的,债权人在向主债务人申报债权的同时,仍可请求担保人清偿,主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并不导致对担保人执行程序的中止。2.作为担保人:在主债务人破产后,如债权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则可主张担保债务适用主债务因破产受理停止计息的规则来减轻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同时,担保...
企业破产法:对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作出裁定的时限有哪些规定?
债权人或者清算组,以公司尚未分配财产和股东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的债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立案受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年7月28日)一、破产案件的立案受理事关当事人破产申请权保障,决定破产程序能否顺利启动,是...
企业破产法:法院受理破产债务人的财产保全和执行程序如何处理?
第6条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于可能因有关利益相关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影响破产程序依法进行的,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管理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债务人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第7条对债务人财产已采取保全措施的相关单位,在知悉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有关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应当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
深圳个人破产试点:受理案件超350宗,改变了哪些人?
该条例规定,个人破产程序包括个人破产清算、重整以及和解程序三个类型。2021年7月、10月、1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审结了我国境内首宗个人破产重整案、首宗个人破产和解案、首宗个人破产清算案。自条例实施以来,截至今年8月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个人破产案件超过350宗。“我国境内的个人破产首例案件是个人破产重...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破产程序中,债务人要履行哪些义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承担以下义务:(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
破产程序与衍生诉讼案件审理程序的关系辨析
三、破产受理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中止破产程序优先的原则还体现在债务人企业被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将产生导致相应的以债务人企业为一方当事人的诉讼程序中止的法律效力(www.e993.com)2024年11月15日。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
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行为可撤销
某技术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某技术公司在破产受理前6个月被某银行扣划名下款项303万余元用于清偿借款,经发函催告某银行返还清偿款项未果后,管理人诉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个别清偿行为,并返还已清偿的款项及利息。裁判结果惠州中院一审认为,某银行从某技术公司在该行开设的账户直接扣划款项303万余...
哪些情形申请个人破产清算将“没戏”?深圳出台工作指引
第7条还指出:“债务人暂时丧失清偿债务能力,但从债务人年龄、职业、能力、可期待权益等因素判断,清偿能力有恢复可能的,人民法院可以引导其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程序清理债务。债务人不同意变更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对其申请不予立案;破产清算申请在立案审查阶段的,裁定不予受理;已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管理人办理破产企业银行账户接管的实务指引丨实务方圆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有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义务。相关人员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同时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根据上述规定,相关人员有配合破产企业破产程序保管...
关于印发《破产案件审理规程》的通知
18.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一般应由列入《河北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类型及复杂程度,结合管理人的专业水平、工作经验、执业操守、工作绩效、勤勉程序等因素,选择与案件类别相匹配的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