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关于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
一、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含电子炮)的区域按照《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款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告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安康中心城市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含电子炮)的区域为:西起建民街道月河以东沿线村庄与安岚高速汉江大桥交汇处以东沿线村庄(沿线含长铺村...
安康1小孩发生意外,爆竹公司和超市赔了22万!
9月24日,安康市汉滨区法院瀛湖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烟花爆竹伤人引起的健康权纠纷,为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力量。2022年5月4日,潘某(未成年人)由其祖母带领前往亲戚吴某家参加寿宴。这本是一场充满欢乐和祝福的聚会,然而,意外却在瞬间发生。前来贺寿的李某在燃放从X超市购买的组合烟花时,一个组合...
安康再查2辆“百吨王”!
安康市公路局银龙超限运输检测站联合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两河中队持续开展路面治超“春雷行动”通过布控蹲守于晚上22点在G210线K1490+900(两河镇潼关村村委会)处查获5辆跨地市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其中查获“百吨王”2辆此次路警联合执法夜间治超行动,充分发挥了各部门的力量,有力打击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
【安康】 市政府召开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专题会议
????会上通报了2020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情况,市公安局、汉滨区政府等单位作了发言。会议还就露天焚烧整治、生态环保舆情防控、环境领域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追责通报曝光,以及谋划今年及“十四五”生态环保规划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张骞)
陕西3地发布通告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附:榆林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图)陕西安康汉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2月27日,安康市汉滨区政府网站发布中心城市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通告↓↓↓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有效减少大气污染,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顺应人民群众强烈愿望,保护安康碧水蓝天,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康持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查处4起违规燃放案件4人被处罚
西部网安康讯(记者毛明博)为做好春节期间安康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空气污染和火灾隐患,汉滨区近期专门召开会议对安康中心城区对烟花爆竹禁燃禁售、森林防火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部署(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今天(2月10日)从汉滨区政府了解到,为做好禁燃工作,汉滨区要求城区镇办及各有...
陕西安康市市场监管局为春节市场安全保驾护航
积极开展重点领域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冬季排查整治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产品,烟花爆竹、消防产品等进行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已排查相关单位430家;按照该市治霾办对全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督导检查要求,抽调专人配合开展对...
2021年安康市政府工作报告
全面加强区域禁放烟花爆竹、全域禁烧作物秸秆工作,确保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325天。严格执行《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巩固四级河(湖)长制责任体系,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加快中心城市水环境治理和县区污水治理项目实施,确保饮用水源地和南水北调水质安全持续稳定达标,认真落实汉江“十年禁渔”和重点水域...
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昌盛永恒拍卖有限公司受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7月31日下午15时00分在安康市大桥南路85号国泰大酒店8楼会议室公开拍卖以下标的:一、拍卖标的:①号标的:白河县仓上镇马庄村3组通鑫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生产的烟花外筒(高29.5cm、内径0.3cm、打泥底),参考价0.165元/个;②号标的:白河县仓上镇马庄村...
安康一地公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
一、禁止燃放区域(一)城区禁放区域东至东河涧沟口(左右延伸至两侧山根),南至朱家嘴宁石高速引线桥以东,西至西汉高速引线西沟隧道,北至县消防救援大队以南,东北至渔洞河自来水厂。以上区域任何场所、任何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