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经营监管现转机?!
地方金融组织的跨区域经营一直行业关注的焦点。在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的《融资租赁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中,对跨跨区域监管也给予了一定建议,报告提到:监管政策变化或将引发市场变化。小供注意到,目前除陕西外,尚未有其他地区对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跨区域监管制定细则。与此同时,陕西省对于保理跨区域经营监管也存...
保险业行业周刊(2024年8月5日—8月11日)——智研咨询发布
《通知》共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定义、经营条件、经营原则、经营区域、风控管理、经营行为规范、保险中介机构管控、落地服务、内部管理等。《通知》明确可以拓展经营区域的险种范围。支持财产保险公司依托互联网特定场景开发小额分散、便捷普惠的财产保险产品,严控财产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方式拓展机动车辆保险的经营区域,原则上...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
8.争取北京证券交易所在成都设立区域基地,推动上海证券交易所西部基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西部基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西南基地功能提档升级,加强企业上市、发债培育,搭建投融资对接平台,承接中西部地区发行证券路演等服务,打造辐射中西部地区的资本市场交易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四川证...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典当行监督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典当行,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专门经营典当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金融监管局)负责本市典当行及其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处置。第四条区人民政府负责金融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区金融工作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典当行的...
为什么商业保理和融资租赁,不应被禁止跨省经营?理由有12个
所以只有跨区域经营,他们才能生存,挣不挣钱就后说了。相比其他地方金融组织,例如小贷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几乎没有可比性。02、禁止跨省经营相当于扼杀了商业保理和融资租赁行业在中国所有的金融机构里面,监管部门有的是限制业务,有的是限制区域,但是很少是既限制业务又限制区域的。例如地方银行(城商行、农商行...
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 地方金融监管将迎统一立法
市场人士通常将地方金融监管的主要对象称为“7+4”类机构,而此次《条例》对地方金融监管的对象有了更明确的定义(www.e993.com)2024年9月21日。地方金融组织是指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省级人民政府监督管理的从事地方金融业务的...
防范区域金融风险的对策
大型企业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不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等风险问题,其对经济较为落后地区金融机构冲击更大,有时甚至成为压倒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生存的“最后一根稻草”。(二)交叉性。在金融体系中既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也有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以及互联网金融、民间借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运营机构可以与证券期货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服务机构、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建立合作机制。第十二条运营机构应当建立区域性股权市场诚信档案,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前海管理局和深圳证监局提供诚信信息的查询和录入端口。运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公示...
地方金融组织迎最强监管:“7+4”类机构须持牌经营、不得跨省展业
此前,银保监会等曾分别针对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AMC)等出台相应监管文件,其中多数提到不得跨区域经营的相关要求。对于《条例》作为上位法再次提出不得跨省展业,曾刚认为,当前区域监管存在监管机构、监管规则等方面的差异甚至不平衡,尤其在跨机构合作方面更为明显,《条例》的出台可以通过明...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
(五)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股权投资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六)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新上市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证报价私募股权市场和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等市场平台新挂牌交易的企业;在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广东股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