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三人缔约过失责任认定与适用指引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五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胁迫行为,使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到损失的当事人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当事人亦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确定相应的责任。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对当事人与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另有规定的,...
民法典宣传|《民法典》重要知识一览!必须拿捏它们!
以及抵押权、质权和留詈权的具体规则;扩大担保合同的范围,明确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等非典型担保合同的担保功能,增加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删除有关扣保物权具体登记机构的规定,为建立统一的动产抵押和权利质细登记制度留下空间;简化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的一般条款。
施工合同无效但竣工交付折价补偿规则|十分钟说案例
①根据《民法典》第793条第1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规定,建设工程施工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应依法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约定,计算承包人应得折价补偿款。建设工程施工具有一定周期性和复杂性,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程度上...
第二巡回法庭法官:建设工程合同的无效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1条还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这里的“实际施工人”可能是法人,如成建制的劳务企业法人,也包括自然人,如农民工个人,还可能是《民法典》所规定的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对于借用资质这种行为,《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办法》使用的用语为“挂靠”。...
全国法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果的29则裁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根据上述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应当依法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计算承包人应得折价补偿款。虽然实际施工人系借用资质施工,但实际施工...
最高法院 谢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纠纷裁判规则解析
通常情况下,只要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承包人就有权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在支解发包(民法典将建筑法关于“肢解”发包的表述修改为“支解”发包,本文用语与民法典保持一致)的情况下,存在多个承包人,即使认定支解发包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果各承包人所施工工程经验收合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
王司法:《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下以物抵债的规制解读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28条第2款: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到期没有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对抵债财产拍卖、变卖、折价以实现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到期没有清偿债务,抵债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债权人请求对抵债财产拍卖、变卖、折价以...
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合同无效法律后果的若干适用难点 | 至正开放麦
民法典主要规定了四类合同无效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违法背俗合同无效;以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便产生溯及力,自订立之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不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但是,并不等于没有法律后果。合同无效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涉...
杨立新:《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完善我国合同法规则的重大进展
《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依据《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规定的合同法的一般规则,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和民法理论研究成果,对具体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规定的规则作出了比较详尽的解释,完善了我国合同法的规则体系,对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规定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对我国民法理论研究也有重要价值。应当看到,民法典司法解释既...
曹守晔:《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因此,法律适用时还要考虑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凡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亦可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建议《海商法》未来与《民法典》所确立的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商业风险三种法律事实并列的格局保持协调,将“其他原因”“固有原因”具体化,增加情势变更制度。修改完善《海商法》,协调其作为特别法与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