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法有说法丨带你解锁《江河日上》中的环境法律知识
“损害担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所规定的环境保护基本原则之一。剧中,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应承担以下责任:一是环境民事责任,南洼村超标排污造成人身损害,南洼村村民可就其所受人身损害主张民事赔偿,同时排污企业还应对生态功能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等。二是环境行政责任...
“修复生态环境”成担责方式,环境多了一重司法保护
在以往的生态环境保护模式中,生态污染的后果往往由民众承担,善后修复的责任则由政府承担,这样的归责方式并不符合侵权过错责任原则,加重了政府的负担,且不能对污染企业起到必要的惩戒、警示作用,更不利于环境保护。修复生态环境成“法定赔偿选项”,给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一条合理可持续的归责路径,有助于生态环境赔偿落...
全国法院:关于民事公益诉讼的37则裁判要旨
Ⅰ、破坏自然遗迹和风景名胜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请求侵权人依法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Ⅱ、对于破坏自然遗迹和风景名胜造成的损失,在没有法定鉴定机构鉴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参考专家采用条件价值法作出的评估意见,综合考虑评估方法的科学性及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以及自...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
通过衔接范围的拓展,负有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展现职责担当,树立整体衔接观念,坚持系统衔接思维,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更强保护力度下开展衔接工作,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全方位、立体化、闭环式“一体衔接”,用最严格法治最严密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二是进一步探索和解决当前衔接工作中主要问题。《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人民...
最高法再释新环保法:污染者有无过错均应担责
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污染者以排污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新环保法规定,环评机构、环境监测机构等弄虚作假,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重温“史上最严”环保法,关键条文看这里!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www.e993.com)2024年10月23日。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2首次全面贯彻人人参与环保的理念,将世界环境日确定为我国的法定环境日,专章规定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相关...
最高法:持续探索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将出台环保禁止令规则
一方面,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是落实预防为主原则的重要体现。环境保护法第五条规定,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长江保护法第三条规定,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应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环境损害具有不可逆性、累积性、长期性等特点,一旦损害...
以法之名,保护长江!这些行为要担责
长江流域磷矿开采加工、磷肥和含磷农药制造等企业违反本法规定,超过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含磷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
损害生态环境如何赔偿?来看江苏“新解法”
这是江苏省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之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以“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为基本原则,以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为重点,是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有效手段,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坚实制度保障。《民法典》第七章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
专家呼吁新《环保法》配套立法尽快出台
在法律方面,与新《环保法》规定不一致的《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需尽快修订;《土壤污染防治法》需尽快制定出台;《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需尽快完成修订,《自然保护区法》需制定和颁布;在行政法规方面,国务院需要尽快制定出台《排污许可证条例》和《环境监测条例》。另外,党政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