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北京互联网法院课题组:AI生成声音侵害声音权益的法律认定...
声音是否具备可识别性以及AI生成声音是否具备可识别性,贯穿AI生成声音侵害人格权认定全链条,前者既关乎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又决定了有无必要进行后者的判断;后者关乎自然人声音能否及于AI生成声音以及未经许可使用该AI生成声音是否构成侵权,可以从主观标准、客观标准、使用方式三方面综合判定,主观标准应以一...
许丽|平台经济中轴辐共谋的违法性认定与责任承担
对于轴心经营者的违法性认定应坚持合理原则为主、本身违法原则为辅,通过“纵向协议+一致行为+间接证据”三者认定辐条经营者间的意思联络,符合三者直接对辐条经营者适用本身违法规则进行违法性认定。在责任承担上,轴心角色与辐条经营者分别承担组织帮助者责任与横向垄断协议责任,当轴心角色是平台算法时,还需考量算法设计者...
“IPO审核50条”发布,不再强调三类股东要层层穿透
在确定公司控制权归属时,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发行人自身的认定为主,由发行人股东予以确认。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应通过对公司章程、协议或其他安排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会议情况、表决过程、审议结果、董事提名和任命等)、董事会(重大决策的提议和表决过程等)、监事会及发行人经营管理...
刚刚,最高检发布:注册会计师三种情形将被认定为严重不负责任,审计...
上述人员是否明知,应当根据其对公司、企业的控制权、决策权以及具体管理职责等,综合认定。2.公司、企业体系内的中层负责人或者一般工作人员,在财务造假行为中负有部分组织责任或者积极参与起较大作用的,应当以欺诈发行证券罪或者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者奉命参与实施一定犯罪行...
与新公司法同行 | 新公司法关于实际控制人身份及其法律责任认定的...
1、通过间接持股或股权代持投资关系。如(2020)最高法知民终1905号和(2021)最高法民申241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赵某通过间接持股、陈某旭通过代持股权的方式,能够控制案涉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应认定为实际控制人。2、通过各类协议关系。如VIE结构中海外壳公司对境内公司的协议控制,又如通过投票权委托协议控制表...
新规之后,私募基金备案最新要求有哪些?一文读懂基金备案核心要点...
2、私募管理人应当在募集推介材料中,向投资者披露私募基金的管理人以及管理团队、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架构、基金架构、托管情况、相关费用、收益分配原则、基金退出等重要信息,以及投资风险、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情况(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3、对于私募证券基金来说,募集推介材料中还应向投资者披露以下重要信息:...
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
上述人员是否明知,应当根据其对公司、企业的控制权、决策权以及具体管理职责等,综合认定。2.公司、企业体系内的中层负责人或者一般工作人员,在财务造假行为中负有部分组织责任或者积极参与起较大作用的,应当以欺诈发行证券罪或者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者奉命参与实施一定犯罪...
改道港股,H股or红筹?(上篇)
香港联交所的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引(“港股上市规则”),对“控股股东”的认定及责任进行明确,即(i)任何有权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30%或30%以上投票权的人士或一组人士;或(ii)有能力控制组成发行人董事会的大部分成员的人士或一组人士。
最高检印发《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
上述人员是否明知,应当根据其对公司、企业的控制权、决策权以及具体管理职责等,综合认定。2.公司、企业体系内的中层负责人或者一般工作人员,在财务造假行为中负有部分组织责任或者积极参与起较大作用的,应当以欺诈发行证券罪或者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者奉命参与实施一定犯罪...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目前,公司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股东就公司债务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主要有:(1)人格混同;(2)过度支配与控制;(3)资本显著不足;(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5)股东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2)股东向公司债权人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