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修订,应当废除认罪认罚制度
从当下的司法实践和法律规定看,即便被告人认罪认罚,也很难起到节约司法资源的作用。首先,即便被告人认罪认罚,侦查、调查期间形成的海量证据,仍然需要出示,并由被告人、辩护人质证,否则法院无法引用作为定案依据。其次,在多被告案件中,即便某个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然有义务接受其他辩护人的发问,因为他的...
可不可以让共同犯罪中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分案审理?
即使是人民法院主动提出来分案审理,作为辩护人都要据理力争,争取并案审理,充分质证案件证据、交叉讯问被告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刑事辩护权。辩护人主动提出分案处理,表面上看是为了节省司法资源,但实际上是对案件全面公正审理的伤害,不仅是对同行的不尊重和背刺,甚至可以说是变相地帮助案件往公诉人期待的有罪方向上发...
认罪认罚检察院建议量刑一年三个月法院判处二年上诉后改判
案发后被告人王建东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能够基本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成立自首;民事部分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并取得了各被害人的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综上,可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对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
完善阅卷权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自愿性
检察人员与律师的沟通影响着犯罪嫌疑人的认知,可以增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协商性,从而形成诉讼合意,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阅卷权的充分行使可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的实质性保障。现阶段,通过值班律师制度和同步录音录像等程序,有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自愿性。若要进一步加强自愿性...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辩护律师应该如何辩护?
一方面,辩护人积极参与该制度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自愿性。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面临追诉时,其无法自行查阅指控其犯罪的案卷材料,其有必要通过辩护律师了解其被指控的事实、罪名和证据情况,进而在辩护人的帮助,进行程序选择,做出是否自愿认罪认罚的判断。...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矛盾辩护的司法实践与困境解析
摘要:矛盾辩护是指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庭审中,被追诉人坚持认罪认罚,但又默许辩护人进行无罪辩护(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这一辩护策略在司法实践中的处理莫衷一是,在理论上的正当性论证主要有独立辩护理论、权利保障理论和实质真实理论,但均有局限。作为非对抗诉讼模式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与传统对抗诉讼模式不同的辩护特点,即协商性、...
认罪认罚制度下,对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应如何进行有效辩护
值班律师的身份固然有别于一般辩护人,毕竟其仅参与认罪认罚具结而不是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但是值班律师显然并非一般的见证人。见证人普通合法公民即可以担任,而值班律师需要具有执业律师的身份;值班律师在参与认罪认罚具结中也不仅仅是起一个见证的作用,而是有会见、阅卷、核实证据、提供意见的职责和权利(关键看制度...
认罪认罚从宽视域下刑辩律师主观能动性发挥之路径优化
1.实体层面:认罪认罚与无罪辩护之冲突。根据《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有关“认罪”的把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即可认定为“认罪”。然而,实务中追诉过程控辩双方对“认罪”的审视视角与理解认知大有不同,适用该制度规定...
法眼观澜 | 认罪认罚案件律师都能做什么?
四是作为合适的“见证人”,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见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因此,认罪认罚程序贯穿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律师参与认罪认罚程序也是全方位的。辩护律师在不同案件的不同诉讼阶段参与认罪认罚工作的重点,应根据具体案情和所处的诉讼阶段进行区分,做到因人而异,...
认罪认罚案件有效辩护的实现路径
1.建立辩护律师的准入与分级机制在认罪认罚案件中达至有效辩护目标,必然要求辩护律师具备相应的执业技能和辩护经验,否则难以胜任。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未对担任辩护律师任职资格及条件作出明确的要求,实践中有一些刚拿到律师执业证的年轻律师,或者一些虽执业多年但从未办理过刑事案件的律师,在明显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