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社区矫正对象不携带定位手机逃避监管?警告!教育!
近日,西平县检察院围绕一起“社区矫正对象不携带定位手机逃避监管”案例,联合县司法局在司法所召开了社区矫正对象“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会。据悉,西平县检察院在开展常态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过程中发现,该县某司法所在矫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的定位手机轨迹长达一个半月定位在同一个地方,没有任何变化,存在逃避监管嫌疑。
【社区矫正】周村区司法局大街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
以此提醒和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遵纪守法,正确树立身份意识,对照各自的日常表现,引以为戒,服从矫正。
未按要求进行手机定位人脸签到 两名违规社矫对象被处罚
(记者余光通讯员丁昌缘)“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排某、周某连续未按要求进行手机定位人脸签到,经研究并报请陇川县司法局同意,决定给予排某训诫处罚、周某警告处罚。”近日,陇川县王子树司法所召开警示教育会,现场宣告给予两名违规社矫对象处罚。据悉,春节期间,该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实时定位发现社...
社区矫正法来了 可用手机定位、视频通话掌握行踪
社区矫正法为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社区矫正机构可以运用手机定位、视频通话等信息化核查方式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社区矫正法制定出台,非常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注重将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一些成功有效的做法固定下来,上升为法律制度。”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
《社区矫正法》7月1日起施行 与现行规定相比,有哪些变化?
原先的《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时间分别不少于八小时。《社区矫正法》不再对“两个八小时”作出规定,且取消了“社区服务”,新增“公益活动”。据介绍,尊重保障人权与严格管理并不矛盾。《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九条首次明确对于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市县、拒...
首部社区矫正法通过,可用手机定位、视频等方式核查矫正对象活动
“根据这次社区矫正法第26条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可以运用手机定位、视频通话等信息化核查方式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www.e993.com)2024年10月2日。”姜爱东称,根据第29条的规定,对不服从管理的五类特定情形的社区矫正对象,可以按照规定的批准程序和期限,使用电子腕带这种不可拆卸的专门电子定位装置加强监督管理。
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丢失 汝州市司法局陵头司法所快速帮助找回
司法所要求定位社区矫正对象必须保证定位手机24小时不离身并保持通畅,通过系统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实施网络定位、随机位置查询,并随时拨打定位人员手机检查其定位执行情况,进而第一时间内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控管理。11月8日15:20,汝州市司法局陵头司法所工作人员正在办公,突然矫正对象栗某慌慌张张的跑进来说,...
解除电子定位、加强线上督导……一起走进黄浦各司法所看看矫正法...
解除电子定位抓排摸《社区矫正法》对社区矫正机构提高信息化水平做了规定,同时也对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了限制,为保护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只有在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情况下,才会使用和佩戴电子定位装置。矫正民警为对象解除电子定位装置针对电子定位装置解除带来的监管盲区,各个司法所继续结合社区矫正经验,明...
电子定位该不该覆盖?社区矫正法草案审议4个焦点问题
如果指手机定位的话,问题不大,如果指的是不可拆卸的电子手环,那它的性质就已经相当于是戒具了,应该由刑事诉讼法规定更合适。在国外佩戴电子手环或脚环是作为刑事案件办理中保释的条件在使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是没有要求进行电子定位的,让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社区矫正对象佩戴不可拆卸的...
社区矫正法草案审议:使用电子定位不得超过3个月
电子定位期限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社区矫正法草案第三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正义网北京12月23日电(见习记者周蔚)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社区矫正法草案第三次提请审议。草案二审稿对社区矫正机构使用电子定位的条件和程序作了规定。为了更慎重地使用电子定位,三审稿进一步明确电子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