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法治|杨楠:已公开个人信息刑法规制的分层建构
然而之后颁布的《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未对其进行区分,这导致通过“二次授权”入罪的观点既与《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相悖、丧失前置法依据,还会不当扩张刑法处罚范围;通过“二次授权”出罪也不无问题,即便是已公开个人信息,超出收集、利用方式和范围上的限制仍有可能构成犯罪,出罪路径...
提前看看拟审议的相关法律案都有啥
草案针对有关负责人对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情况失察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增加兜底性规定,通过“列举加兜底”方式,确保全面追究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法律责任。强化反洗钱工作中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如何平衡开展反洗钱工作与保障正常金融活动之间的关系?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完善反洗钱...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相关案例裁判要旨
2.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未具备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
反洗钱法修法,拟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时监测新型洗钱风险
恢复现行反洗钱法严格规范反洗钱信息使用的规定,同时增加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明确要求反洗钱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提供服务获得的数据、信息,应当依法妥善处理,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增加规定,及时监测与新领域、新业态相关的新型洗钱风险当前网络技术以及区块链、网络直播平台、虚拟货币等各种新技术、新业态发展迅速,使得...
数据犯罪刑事司法实践现状与主要问题
从相关罪名所保护的数据类型来看,数据犯罪本体罪名所保护的是那些具有非识别性、非财产性和非创造性的数据,而关联罪名所保护的数据类型则基本与之相对。其一,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类型当中,犯罪行为所指向的是具有识别性的个人信息数据。当行为人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具有可识别性数据时,其行为应当被认定为侵犯公民...
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进一步推动大数据应用
首先,获取个人信息的过程必须合法合规(www.e993.com)2024年9月16日。当前,我国《数据安全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即将立法,目前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规散落在《宪法》《民法典》《刑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法律法规中。因此,疫情期间...
任赖锬 王晨骅|陪伴型人形机器人的升格演化、形象区分与法律规制
如前所述,在法律上被认定为“产品”的陪伴型人形机器人,侵权责任承担原则不得过度偏离原有类型,即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原则(最严苛的责任)。例如,陪伴型人形机器人的社交特性引致高敏感个人信息的无意识披露,机器人的频繁监控与电子储存功能更是将隐私保护问题推至风口浪尖。它们一方面侵入用户的私密空间...
加强数字经济背景下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目前,《刑法》《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初步构成了我国关于数字经济领域公民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框架,为我国数字经济的惠民发展和公平发展奠定了法律制度基础,有利于我国在数字经济发展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丁晓东:隐私权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关系的法理 | 法商研究202306
一方面,隐私权与个人信息经常被混同使用,对于普通民众来说,二者基本没有区别,企业也经常将其个人信息的告知同意称为“隐私政策”。甚至法律也经常混用二者,如1995年《欧盟数据保护指令》(以下简称《数据保护指令》)将其立法目的之一界定为保护“隐私权”,美国则常常以“信息隐私”来指称个人信息保护,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
获奖论文展播 | 数据犯罪刑事规制的挑战与出路—以数据法益为中心
本文从数据刑事保护的视角,以数据犯罪的法益保护为中心,讨论如何有效应对和规制数据相关犯罪,并构建数据刑事法律保护体系,这也是数字经济时代刑事法律体系无法回避的重要命题。一、现实需求:数据刑事保护的法益变迁(一)数据的法益需求从个人信息保护向公共安全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