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券商分支机构收六份财富管理罚单;天健所聚力文化项目四名CPA...
违法事实: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决定:罚款73930.55元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财富管理经查,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江都路证券营业部存在在...
杜坤维:修改减持规定的核心是加大经济处罚力度
从另一个角度看,参照减持规定15条进行处罚,那就是按照虚假陈述对待,股东高管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但这一处罚最高罚款也就是60万元,面对减持收益简直不值得一提。正是因为违规减持利益巨大,而处罚很轻,不足以遏制市场的...
证监会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高某峰”及其本人的证券账户,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国债1507”等5只交投不活跃的国债,影响相关国债价格,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第1款第(3)项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3条规定,我会决定对陈贤处以100万元罚款。
证监会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含2宗操纵市场案
卫东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3条规定,我会决定对卫东集团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卞友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邱一希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2宗内幕交易案中,一是王某富系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翔药业)2014年12月5...
新洋丰行政处罚案例分析
二、短线交易,洋丰股份实际控制的2只资管产品在6个月内买入又卖出,构成短线交易。三、操纵市场,洋丰股份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新洋丰”影响其价格,构成《证券法》第203条规定的“操纵市场”行为。关于超比例未公告、短线交易、操纵市场三个是应该并罚,还是类似于刑法中的择一重罪进行处罚的问题,最关键是看有...
操纵市场再遭严惩 4宗案件获行政处罚
邓舸表示,上述3宗案件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3条规定,证监会分别作出以下处罚决定:没收瞿明淑违法所得约3116万元,并处以约9349万元罚款(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没收彭旭违法所得约73万元,并处以约146万元罚款。没收穗富投资违法所得约1017万元,并处以约3051万元罚款;对穗富投资时任董事长易向军给予警告,并处以...
《证券法》之“监管执法”修订解读
新《证券法》第170、171、176、215、218、221条,原《证券法》第180、230、233条变化1.完善当事人材料报送、扣押、查询、冻结查封、限制出境等执法手段。2.将行政监管措施、诚信档案、举报及行政和解等制度规定上升到法律层面。3.增加对拒绝、阻碍证监会调查的行政处罚规定。
证监会对包括2宗操纵市场案等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卫东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3条规定,我会决定对卫东集团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卞友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邱一希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2宗内幕交易案中,一是王某富系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翔药业)2014年12月5日...
证监会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其中2宗为内幕交易案
黄信铭在上述交易过程中起到了组织、决策作用。依据《证券法》第203条规定,我会决定责令黄信铭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黄信铭违法所得约3.2亿元,并处以约3.2亿元罚款;对谢冠华、陈囡囡、黄正中、朱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万元罚款;对庄德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证监会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其中包括3宗操纵市场案
依据《证券法》第203条规定,我会决定没收创势翔违法所得约2,073.8万元,并处以约6,221.5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创势翔董事长兼投资总监黄平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创势翔交易主管张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三是任良成在2014年7月4日至8月14日期间,控制、使用其本人及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