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七天无理由试穿”等不当退货,新《条例》有了细化规定
针对“七天无理由试穿”“霸王餐”等不当退货行为,《条例》第十九条第四款强调,消费者无理由退货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无理由退货规则损害经营者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赔偿依据基础上,《条例》第四十九条吸纳了近年来司法和执法...
新《条例》为消费者添保障——预付式消费市场现状调查
《条例》针对预付式消费中存在的问题作出相关规定,从“书面合同”的义务、“按约履行”的义务、“事中告知”的义务三方面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明确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经营者决定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亮点解读
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另一方面,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标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时进行确认,不得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作为消费者默认同意的选项,未经消费者确认,经营者不得拒绝无理由退货。
“精准”保护消费者网购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
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另一方面,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标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时进行确认,不得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作为消费者默认同意的选项,未经消费者确认,经营者不得拒绝无理由退货。
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规定
第一条为推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与践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和安全感,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资格的线下实体店经营者(以下简称...
小心有坑!面对“种草”信息,七成消费者冲动下单
对于被判定为商业广告的营销行为,严格按照《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监管(www.e993.com)2024年7月31日。消费者应提高对虚假“种草”的辨别能力,不要轻信网红“种草”推荐的产品或服务。一旦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或发现经营者有虚假宣传行为,及时向网络平台反映或者向相关部门投诉。
商家“跑路”时有发生 预付式消费陷阱怎样躲开
预付式消费(即充值消费),因为有较大折扣优惠,近年来在美容美发、休闲健身、母婴、洗车、服装洗染和教育培训等服务行业普遍存在。但在实际履约中,因铺面搬迁导致的消费不便,或因经营不善导致铺面关停的现象屡屡发生,使消费者退卡退款难、维权难。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条例...
贵州省消协调查“种草”消费:超八成消费者遭遇虚假宣传
对于被判定为商业广告的营销行为,严格按照《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监管。消费者应提高对虚假“种草”的辨别能力,不要轻信网红“种草”推荐的产品或服务。一旦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或发现经营者有虚假宣传行为,及时向网络平台反映或者向相关部门投诉,做净化网络消费市场的参与者、监督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保护消费者公认名牌服饰商标
随着互联网电商平台的兴起,一些网络电商经营者为追求高额利润制假售假屡见不鲜,严重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削弱了商标持有人的市场份额,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匹狼”品牌作为公众熟知的服饰品牌,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该系列案件的五个被告都是在某电商平台经营店铺,五人户籍地均在我市同一乡镇同村或邻村,绝非...
人保寿险黑龙江省分公司开展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
本次宣传活动对象为老年群体和新市民群体,主要是让老年人、新市民充分了解保险原理、保险责任等相关常识,手把手教会老年人运用智能平台,引导新市民群众通过移动平台了解金融保险知识,宣传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及保险理赔等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保险产品及有关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