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债权执行若干问题解答(一)
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2)第三人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3)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务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4)第三人违背上述义务的法律后果。
这10大类69种民事案件法院统统不受理!
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七条:“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二)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三)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四)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
最高院:执行异议复议被驳回可申请监督,时限六个月过期不受理!
(一)申请人对执行复议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和审查程序无异议,但认为适用法律有错误的;(二)执行复议裁定经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四、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复议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立执行监督案件:(一)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二)最高人民法院或者不同...
不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买受人提出排除强制执行异议,法院如何...
为了防范被执行人恶意利用《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逃避执行,对于时间节点、书面买卖合同、购房款的支付、无过错的认定等等,均应予以严格审查。案号:(2017)黔01民终4468号审理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来源:《人民司法·案例》2019年23期4.“人才房”购买案件中,“人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法官讲堂丨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解读 第十一期(总第四十一期)
5月28日,应县人民法院法官讲堂第十一期开讲,由立案庭副庭长李渊担任主讲人,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作专题解读,全体干警参加学习。课堂上,李渊结合结合自身工作实践与专业知识,逐条逐句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系统梳理和详...
法答网精选答问系列:执行异议之诉中商品房消费者物权期待权保护...
答疑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系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而制定,而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实体审理,以实现实质公平为目标,目前多参照上述规定进行裁判(www.e993.com)2024年11月10日。“...
执行异议是什么?执行异议怎么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2.相关证据材料;3.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类型梳理与裁判思路
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决定》两个司法解释,执行异议和复议制度日臻完善。二、执行异议之诉的主要案件类型一是案外人基于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合法占有、到期债权的执行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适法观点选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系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而制定,而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实体审理,以实现实质公平为目标,目前多参照上述规定进行裁判。“名下无其...
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后,这些知识点应当知晓!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不动产,案外人书面认可该不动产实际属于被执行人的,法院可以采取执行措施。案外人否认该不动产属于被执行人,法院不能直接执行。经当事人提起诉讼或通过其他法律程序确认权属后,法院可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