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控股股东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近日已办理补充质押登记...
公司回答表示,您好,控股股东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近日已办理补充质押登记,目前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8.80%,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会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点击进入互动平台查看更多回复信息...
新亚制程:全资子公司新亚中宁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为其自身融资...
新亚中宁将持有的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杉杉”)51%股权质押给衢州产投,为上述贷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与上述贷款期限一致。近日,新亚中宁与衢州产投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并将其持有的新亚杉杉51%股权质押给衢州产投,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聊城东昌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股权出质登记“全程网办” 助力企业...
对于申报材料齐全的股权质押登记申请做到一次申请、当即办结,实现“一次不跑、事就办好”;对因急需资金而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企业,在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实行“容缺受理”,专人“一对一”服务;三是搭建融资服务平台。制作服务指南二维码、便利贴等,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让企业知晓并了解股权质押登...
深市上市公司公告(10月15日)
迈为股份: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质押展期、补充质押以及解除质押迈为股份(300751)公告称,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周剑先生发来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质押展期、补充质押以及解除质押等手续。本次新增股份质押及补充质押,周剑质押数量合计172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27.83%,占公司总...
律师办理有限责任公司减资业务操作指引丨实务方圆
股权质押后减资行为,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并未明文禁止,但部分地区例如重庆的地方性法规有相关规定:股权质押后,减资必须取得质权人同意。减资后,同时办理减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和股权质押变更登记。律师办理此情形下减资应当核查:⑴地方政策对股权质押后减资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有禁止性规定则不可进行减资;...
最高院判例:未办理质押登记的股权质押人责任承担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www.e993.com)2024年11月17日。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刘昌宁在出具《担保函》之后,并未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或者通知商...
ST华铁:已办理完成通汇资本10%股权质押注销登记和股权转让登记 不...
ST华铁9月22日公告,公司于9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终止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汇资本”)10%股权并将其出让给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的事项,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通汇资本10%股权以5.47亿元的对价出售给山东高速。
【最高院??裁判文书】股权质押未办理登记则质权未设立,但并不...
《担保函》系刘昌宁单方出具,未曾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作出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意思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之规定,刘昌宁提供担保的方式是保证担保。又因刘昌宁并未...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答...
款质押登记办法》对统一登记系统的登记范围等规定已不再适用,为配套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更好地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与查询活动,人民银行对原办法进行修订,出台《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和查询规则,规范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登记系统...
华煜盛园签订股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手续
华煜盛园签订股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卢梦匀)6月19日晚,新三板公司华煜盛园的主办券商方正证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股东与质权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但未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行为。公告显示,2016年1月14日与2017年4月20日,华煜盛园向中国银行淄博分行借款金额500万元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