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你必须知道的那些事儿
谈到土地承包期限,《民法典》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是30年,草地和林地则分别为30年至50年、30年至70年。当然,耕地承包期到期后还可以延长30年,而草地和林地的延长期限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合同生效时还是登记时取得,《民法典》第333条已明确,权利是在合同生效时就生效了。关于承包经营权的...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裁判规则(二)
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及《妇女权益保障法》(2018年修正)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之规定,虽然村民...
【普法宣传】一起了解《农村土地承包法》
(一)明确承包地“两权”变“三权”:在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两权”基础上,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二)明确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三)明确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
【普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第十条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一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
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规定
3、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办理。4、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5、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
土地承包经营权——“学好、用好《民法典》”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7条规定:“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www.e993.com)2024年11月1日。”但同时,该法第18条又...
七问“开鲁春耕事件”:各主体间有哪些法律问题需要厘清?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二款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乡、县人民政府处理,而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同时,《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新源新闻(附:农村常见法律知识--农村土地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解读
《通则》明确集中用餐单位开办食堂应以集中用餐单位为主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在第三十八条规定主体具体类型包括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通则》明确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于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的,除符合集中用餐单位申办食堂许可审查通用要求外,...
警惕“增补承包费”与民争利
首先,《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任何条文规定农村土地发包方可以在承包期内,针对承包方因其改良土地增加耕地而额外收取“有偿使用费”。相反,该法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发包方在约定的承包期内收取新增耕地有偿使用费,恰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