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噪声说不!“宁静小区”将如何让居民睡得安心?一文解读
建设宁静小区的基本条件包括:原则上不存在多户长期反复投诉同一个噪声污染问题的现象;开展噪声监测、居住小区声环境原则上应符合小区所在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限值要求;建立噪声投诉纠纷调解机制等5项。优先建设内容则包括:专人专责,明确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职责任务;制定完善的居住小区内部噪声管理...
小区里有噪声污染怎么办?| 基层治理案例⑤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相应损失。值得注意的是,不是相邻关系中所有的污染物侵害均能要求相邻方承担侵权责任。因为...
《合肥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不得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等高噪声设备,鼓励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临近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建筑施工,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第二十一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建设高速公路、城市高架、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等,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能造成噪...
合肥防治噪声条例10月实施 对四类噪声的污染防治进行了详细规范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二十三条明确表示,住宅区内的共用设施设备应当合理设置,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设置在住宅楼内的电梯、供水、供热、供电、空调、通风、消防、排水、排污等共用设备,应当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有关专业运营单位应当做好维护管理,防止噪声污染。
噪声污染扰人清静 厘清责任护民安宁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未明确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但是《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噪声排放限值作出规定,该标准虽不适用于居民楼内为本楼居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而设置的电梯设备产生的噪声的评价,但考虑电梯机房等楼内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低频噪声,确实对楼内居民造成影响。
以案释法:噪声影响生活,有哪些方式解决纠纷?如何举证?
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第六十八条居民住宅区安装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合理设置,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www.e993.com)2024年11月10日。已建成使用的居民住宅区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由专业运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
最高检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噪声污染防治典型案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十六条、第九十条等规定以及相关部门“三定方案”,公安机关对机动车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及道路交通安全负监管职责,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义乌市院...
江苏宜兴:检察建议为夜间噪声治理献良策
2023年11月,该院对涉案居民小区开展噪声检测,发现夜间噪声已控制在45分贝以内,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据了解,自去年3月深化噪声污染治理以来,该院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溯源治理,截至目前共收集问题线索40余条,立案4件,督促解决问题30余处,噪声污染监管难题得到破解。
滁州各小区业主、物业注意!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维护物业管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美好宜居环境,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东营完成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
业作业等活动,督促采取错时施工作业、加强噪声源和传播路径的噪声防治、及时公开施工作业信息,最大限度降低噪声排放对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影响;明确责任边界,结合《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职责边界规定,进一步理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涉及工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噪声管理的责任清单,压实责任,切实改善区域内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