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渔业捕捞活动,以及外国人、外国渔业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水域从事渔业捕捞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协定另有规定的,按条约、协定执行。第三条国家对捕捞业实行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管理,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和捕捞限额制度。国家...
关于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您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三)伏季休渔期间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生产,执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严格实施限额捕捞、专项标识、渔获物定点上岸、船位动态监控、执法船伴航等管理措施。(四)集中开展对非法越界捕捞、涉渔“三无”船舶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外交大局和海洋涉渔综合管理秩序。(五)荣成市应休渔船必须在指定渔港休渔,不得擅自转...
钱塘江流域明起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 违反规定进行捕捞将被罚款...
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对大运河遗产区等水域已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四)法律责任凡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违法捕捞的,由县级以上渔业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安徽宿松回应网友举报“黄湖大规模地笼捕捞”:不属于禁捕区域,未...
“十年禁渔”重点水域之外的其他水域,均属其他水域可养水面,不属于《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范围内水域。举报所述放地笼捕捞的位置,处于保护区实验区钢桩标界外围与大官湖连通水域,不属于《通告》范围内水域。在此水域内使用地笼,未违反《通告》中的强制性...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法律规定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二、法条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检察长讲堂|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案件办理的难点及建议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2020年,“两高两部”发布的《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在禁捕区域使用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禁用工具捕捞的,应当以...
武汉重点水域垂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明确要求垂钓人员规范、文明开展垂钓活动,积极配合属地行政管理部门,服从相关管理要求,规避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自觉保护水域和沿岸生态环境,及时处理垂钓产生的废弃物。在允许垂钓的区域,只允许以“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方式进行休闲垂钓。禁止使用下列方法或工具垂钓:爆炸钩、盘钩、子母钩、串钩等多钩类渔具...
禁止在通航水域设置浮桥渡口 《山东省小清河交通管理办法》4月起...
不得在小清河航道内从事水产养殖捕捞等行为按照要求,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航道公共服务信息。小清河流域内因防汛等需要进行泄水的,小清河沿线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泄水前,按照有关规定发布相关信息。
山东发布小清河交通管理办法 通航水域禁设浮桥渡口
小清河实现复航后,水道航运交通管理需要有章可循。近日,《山东省小清河交通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以第358号省政府令公布,禁止在小清河通航水域设置浮桥、渡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小清河航道内从事水产养殖、捕捞活动或者设置渔具。该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安徽宿松回应“禁渔区下地笼捕捞”:非限制水域,系专业渔民安置措施
宿松县农业农村局最后称,该局将进一步加强起捕活动全过程监督管理,防止出现网友反映的“毁灭性”捕捞行为,最大限度发挥生态增殖渔业对大湖生态修复的积极作用。宿松县的“大湖”管理正处在争议声中。前述博主提到的云梦泽公司,即安徽云梦泽生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是县属国有企业。央广网11月9日报道提到,根据不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