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子,两次抵押,谁享有优先受偿权?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同一房屋向两个以上债权人做抵押担保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要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如...
瑞鹏律说06 / /当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遇到房屋网已网签应如何处理
第一,非善意的,当然不能对抗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什么是非善意的?比如建设单位为了逃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而突击找到一些个人或者其他主体进行网签的。再就是购买者自身有诸多住房,象征性的缴纳一点点首付款而进行网签的,这种行为主要是推定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不属于自身居住而是投资性行为。第二,能够对抗...
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方式的57条裁判规则
承包人仍有权依法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以工程竣工并交付为前提,无论工程是否完工,工程质量合格的,承包人可以主张优先受偿权;根据《民法典》第807条规定的“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
...股权让与担保的认定标准兼论股权让与担保债权人优先受偿权的实现
1《民法典》关于让与担保的法律意旨在最高院关于《民法典》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中作了进一步的延续和体现,该司法解释第68条明确规定,对于事先完成担保物权利变动并公示的担保债权,在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对担保物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欧阳群律师团队代理的本案中涉及到股权让与担保的认定标准及股权让与担保的担保...
盈科原创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争议问题探析
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范围1成本、利润、税金《新建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第四十条第一款:“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确定。”和《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建设工程价款由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酬金)和税金构成。”...
最高法院:放弃建工优先权的承诺在不损害建筑工人利益情况下有效
一、案涉《在建工程抵押建筑商声明书》虽是承包人水安建设公司向发包人的债权人信宜达担保公司作出,并非直接向发包人龙腾置业公司作出,但其核心内容仍是水安建设公司处分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对其效力判断仍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关于“发包人...
不动产执行中租赁权与抵押权冲突的裁判规则
租赁权旨在获取物的使用价值,抵押权的核心内容则是在变价款中优先受偿,抵押债权相对抵押物交换价值较低时,不去除租赁权,也可实现抵押权。因此,对抵押权实现有影响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带租拍卖执行标的获得的价款不足以清偿和支付抵押债权。实践中,可通过比较起拍价格与抵押权金额、衡量带租拍卖成交等方式预判拍卖后...
临沭法院: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请求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法院为何不...
当事人办理了抵押预告登记,抵押人破产,经审查抵押财产属于破产财产,预告登记权利人主张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申请时抵押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予以支持,但是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设立抵押预告登记的除外。(通讯员苗甜甜)上观号作者:大众日报...
房产买卖中债权是否可作为担保物权?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债权和担保物权的定义。债权是指债权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对债务人享有的请求其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而担保物权则是指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的财产权利设定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任我行:论撤销债权人的优先受偿地位 | 南大法学202401
但也有学者提出了这样的质疑:否定优先受偿权,势必打击权利行使的积极性,相反,谁行使权利谁就有可能得到一些优先利益,这不仅符合立法精神,更符合诉讼规则和人之常理。依之,撤销债权人追求的并非共同担保而是自身利益(私益性),相较于其他未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优待前者颇为必要,承认债权人撤销权具有“优先主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