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秋江苏开放大学著作权法第一次作业参考试题与答案
A、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一种事实行为,不需要作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B、不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一种合法行为,要求作者具有民事权利能力C、不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要求作者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D、享有著作权,因为绘画是一种合法行为,不论作者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正确答案:5、作为著作权客...
《东方法学》2024年第6期要目|立法|私法|法理|民法_网易订阅
2.契约化赋权:我国土地使用权建构的制度逻辑作者:李凤章(上海大学法学院)内容提要:土地权利研究应当关注“赋权”问题。现代产权制度的本质,并不在于国家是否保留土地所有权,而在于国家是否采取了契约化赋权的方式,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土地产权的契约观,从而建构一种“开放包容”的土地利用秩序。中国在改革开放后,以签...
新质观察|如何构造适应数字资产发展的税法规则?
普通数字艺术品,是指购买者在交易完成后,购买者只享有对该数字作品进行使用和处分的权利,但不享有数字艺术品的著作财产权,不能对数字艺术品进行商业化的使用。数字许可作品,又称版权作品,是指购买者除能够对个人使用和买卖该数字艺术品外,还享有该数字艺术品的著作财产权,能够将此数字艺术品进行商业化的使用。数...
著作权“限制”词义考——概念流变及现实意义
[4]翻译、改编等演绎性质类作品的权利归属、[5]著作权对象的范围、[6]著作权的确权与权利消灭条件、[7]著作权财产权与人身权的保护、[8]著作权的明定例外、[9]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10]均纳入“权利限制”一章讨论。
使用背景音乐须向录音制作者付酬——从《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谈...
(1)获酬权并非录音制作者的专有权利。我们来对照一下2020版《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该条规定的是录音制作者的专有权利,即同时具备许可禁止权能和获酬权能的权利。而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录音制作...
目录|《东方法学》2024年第6期
重塑复制权: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训练的合法化路径施小雪论高级别自动驾驶汽车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沈小军数据登记私法行为规范的参照论曹新舒元宇宙法治去中心化自治组织法律性质的解释论与立法论张海鹏论元宇宙复制行为田小楚元宇宙“人身侵害”刑法应对的反思与修正...
“AI文生图著作权第一案” 引发的争议
我国的著作权法是从西方引入的,因而在法律中也沿用了对创作性标准模糊化的惯例。不过,和西方国家主张最小化创造性的思路不同,我国的司法机关在考察“独创性”时,通常会认为创造性需要有一定的程度。正是因为对创造性的程度有要求,同时关于创造性又缺乏客观的标准,所以在著作权的案件中,关于作品的独创性就会备受争...
雄安新区版权登记工作开始了,欢迎广大群众积极自主登记版权作品!
河北省版权服务平台(hebeibanquan)下设的雄安新区版权服务站端口已正式开通,作为新区唯一官方作品著作权登记平台,公益性承担新区作品登记受理、初审发证、咨询等工作。版权登记是激励作品创作,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创造的重要内容。欢迎全县设计、摄影、书法、绘画、剧目...
头条| 艺术IP你应该知道的那些事
由此可知,尽管艺术作品原件所有权人掌握了艺术作品的所有权,其可以通过销售原件、展览的方式行使艺术作品物权和有限的著作权(仅仅是展览权),但其并没有权利通过批量复制艺术作品,并发行、传播等任何非物权处分的方式处分艺术作品。3艺术IP如何授权?艺术IP的商业开发首先需要得到艺术作品权利人的授权。
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论纲
(二)基于数据性质的知识产权赋权困境如前所述,知识产权制度下,事实、知识和受保护知识(创新部分)是有明确区分的:事实是一种客观存在,受保护的知识(智力成果)被认为是与之前知识相比具有创新性的认知(在专利权中还存在实用性要求),而知识产权只对基于利用数据(事实)或先前的知识(基于事实的规律总结)而产出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