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伤害行为,认定虐待罪还是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被害人的人身健康权利。虐待表现为一种长期的或连续的折磨和摧残,而故意伤害往往是一次行为。虐待罪的主观故意主要是对被害人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是出于对被害人人身健康的损害。四川壹方律师事务所律师补充:对于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侵害被害人健康或者剥夺...
办案札记:认定是否存在故意伤害行为证据不足,故意伤害罪不起诉
其次通过询问笔录比对发现,证人之间对于陈某具体伤人的动作描述不一致,存在“抱摔、飞踢、推拉”等多种说法,明显存在矛盾之处,值得关注的一点,案发地在晚上的乡村地段,因缺少路灯照明视野受限,但在场证人均能详细描述几人发生冲突的详细动作,不符合常理,仅以证人证言认定陈某存在故意伤害行为证据明显不足。办案总结:...
...第二十条》的另一面,缺乏伤害故意的行为不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因此,成立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具有伤害的故意,即对伤害结果具有认识和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如果仅具有殴打意图,旨在造成被害人暂时的肉体疼痛或者轻微的神经刺激,则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伤害的故意,即使造成他人轻伤的,也不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基于同样的道理,在殴打行为偶然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下,不应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
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当防卫中,如何认定不法侵害伤害的起止时间?
裁判要旨1.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间紧迫、情势紧张,不能苛求防卫人进行精准防卫,对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是否继续,作出准确的、分毫不差的判断,而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认为不法侵害有继续实施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2.根据《...
今日释法:“借故生非”型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由于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存在竞合关系,司法实践中的区分标准:1、寻衅滋事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之动机;而故意伤害往往产生于一定的事由或者恩怨。衅滋事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伤害往往是特定事情的关系人。故意伤害罪位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而寻衅滋事罪...
张明楷:具体犯罪保护法益的确定标准 | 法学202312
例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等都可谓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与人身自由权利(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认为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法益是“他人的人格尊严与名誉权利”的观点,不仅存在同样的问题,而且导致本罪与侮辱罪的保护法益相同。只有将强制猥亵、侮辱罪的保护法益表述为他人的性自主权,才能体现本罪法益的特定性。
于同志:刑事裁判文书的构成要素分析
笔者梳理发现,案件的边际事实在司法认定上可以起到以下作用:1.影响事实全貌,影响法庭对指控事实完整性的认定;2.影响证据证明力,从而影响全案证据的充分性;3.影响对被告人主观方面的评定等。所以,有观点认为,边际事实是量刑公正的“催化剂”。此外,边际事实的内核,在笔者看来就是情理。从于欢故意伤害案等一系列热点...
司法解释 |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未经处理”,包括未经行政处理和刑事处理。第五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聚众抗税的首要分子;(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为勇敢善良的人披上坚固“铠甲”——聚焦刑法“第二十条”
公交司机张贵生看到女乘客被骚扰欺负后挺身而出,但被骚扰者殴打。张贵生因反击不法侵害致对方颅骨骨折。检察官韩明根据现场视频将张贵生的反击行为拆分成几个阶段来审视:制止不法侵害阶段是见义勇为,打斗时是互殴,对方受伤时变成故意伤害。张贵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直到最后才沉冤昭雪。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7年...
(1)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绑架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60%。(2)实施其他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70%;其中,没有造成损害后果,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