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雨姐虚假宣传,市监局处罚措施依据是什么
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直播带货虚假宣传背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目前,直播带货的监管主体并不明确,一些带货主播和直播平台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容易出现虚假宣传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而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也很难找到有效的投诉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直播带货行业的监管,建立起更加完善的监管体系,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也要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条例7月起实施,有哪些亮点?
况旭表示,条例对“霸王条款”予以了重点关注,如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宜芳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就网络打赏、网络直播营销、...
【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对构成虚假宣传的认定应采取“一般性...
即使确有证据证明曾与商标或商号持有人及关联企业进行过磋商或合作,但若其未取得授权使用该商标或商号作为广告宣传用语时,即使商标权人未主张侵权,仍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本案支持市场监管部门对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定性,引导房地产企业树立诚信意识,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有序的房地产...
小杨哥带货风波:虚假宣传罚则解析与消费者权益保障
依据《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对于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进行发布的,市场监管部门有权没收广告费用,并处以相应罚款。同时,《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社会团体、个人在虚假广告中推荐食品,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的,应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亦规定,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室于2024年4月9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宜芳,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郭启文,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国家网信办网络法治局负责人尤雪云,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振宇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情况,并...
多部门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情况 强化新征程上推进...
在传统消费领域,虚假宣传、“霸王条款”、预付款“退款难”“卷款跑路”等问题比较突出。在网络消费方面,经营者滥用技术手段、平台规则、自身优势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多有发生。网络虚假营销、直播带货中的假冒伪劣以及“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等问题引发广泛关注。对于这些问题,有必要通过制定实施条例,细化补充和...
事关“买买买”, 一起来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6大亮点
《条例》对“订单不退不换”“注册视为同意”“管辖仅限本地”等霸王条款有哪些规定《条例》对霸王条款予以了重点关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作了细化。《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公布,今日起施行
商品或者服务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宣传材料等存在不影响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不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定。对于通过夹带、掉包、造假、篡改商品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赔偿或者敲诈勒索经营者的,依法予以处理。五是明确政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
最高检发布“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美容大数据法律监督要旨针对医疗美容行业存在的虚假宣传、违法经营等突出问题,检察机关注重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在个案办理的基础上,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排查区域内行业安全管理隐患,综合运用磋商、检察建议、圆桌会议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营造良好的医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