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信律师 |谷丽娜律师:有关工程价款纠纷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1.未约定人工费调差,且国家定额对公路工程人工费调差未作规定的,法院可否参照地方房屋建筑、市场工程定额规定计算人工费调差?可以。工期延误是客观事实,在国家定额对公路工程人工费调差未作规定的情形下,鉴定机构参照相关规定计算调差符合相关规定及客观实际,一审采信鉴定意见,并无不当。2.转包人提供了工程管理的...
劳务关系中的劳动权益如何厘清?
“就本案而言,龚女士与护理院建立劳务关系,能否提前解约取决于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如果合同中未约定解除情形,龚女士可以向公司主张继续履行劳务合同或者主张违约金,但这笔钱并非《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补偿或赔偿。”同时,朱律师表示,“龚女士应当向法院而非仲裁机构主张权益。另外,劳务关系中不存在‘试用期’一说。”...
法官说法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如何执行?
本案中,某工程公司并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具体是何工作任务,即并未约定具体项目,而是先后把赵飞派往A、B、C等多个不特定项目工作。根据上述规定及双方履行劳动合同的实际情况,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实质为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现工程公司未经赵飞同意向其发送解除通知,主张2022年11月26日劳动关系解除,属违法解除,...
【以案释法】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可以返还剩余租赁费吗?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
当事人订立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已就合同标的、数量、价款或者报酬等主要内容达成合意,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合同成立条件,未明确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另行订立合同,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当事人一方已实施履行行为且对方接受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本约合同成立。
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今起施行
第六条当事人以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形式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或者为担保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交付了定金,能够确定将来所要订立合同的主体、标的等内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预约合同成立(www.e993.com)2024年11月7日。当事人通过签订意向书或者备忘录等方式,仅表达交易的意向,未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
01、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02、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03、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
【普法课堂】合同编通则解释中“认定”类规定梳理与解读
当事人订立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已就合同标的、数量、价款或者报酬等主要内容达成合意,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合同成立条件,未明确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另行订立合同,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当事人一方已实施履行行为且对方接受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本约合同成立。
合同编通则解释中“认定”类规定梳理与解读
当事人订立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已就合同标的、数量、价款或者报酬等主要内容达成合意,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合同成立条件,未明确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另行订立合同,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当事人一方已实施履行行为且对方接受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本约合同成立。
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三批)
第三个层次:民间借贷合同未约定利息但约定了借款期限。对于民间借贷合同既未约定借期利息,又未约定逾期利息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和《民间借贷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主张借期内的利息的,依法不予支持;但对于出借人主张逾期利息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