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100个法律常识及常用法律18条小知识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常见的格式合同,如保险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等。40、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有效吗?除非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合同,否则应认定该合同有效,对法人发生效力。41、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主张吗?一般不可以同时主张,...
【民法典宣传月】《民法典》常用的100个法律常识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常见的格式合同,如保险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等。40、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有效吗?除非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合同,否则应认定该合同有效,对法人发生效力。41、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主张吗?一般不可以同时主张,...
4S店试驾发生事故 谁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1213条则在吸收了“道损解释”第16条内容的基础上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2019年9月,...
最高法院:人身保险合同纠纷裁判规则17条
7.“商业险”人身伤亡保险金请求权不禁止转让——吴文华诉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等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本案要旨:(1)人身保险属于商业险,商业险与交强险的价值取向、制度设计不完全相同。为保护受害第三者的利益,应禁止“交强险”人身伤亡保险金请求权的转让,但不能禁止“商业险”人身伤亡保险金请求权...
全都是套路,隐藏在保险条款中的这些陷阱,你很难发现!
《附加金泰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9条重大疾病的定义中第9.1.6为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杨某投保后,按时交纳了2009年至2013年的保费。2014年,杨某未在当期合同生效日及宽限期内交纳保费,致杨某投保的《金泰人生(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及《附加金泰人生重大疾病保险》的合同效力...
保险到底有什么用?有多少种?扫盲贴一篇就够了。
1.任何保险都是一份合同,有法律关系保护(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如:有《保险法》和国务院直属单位:银保监会监督管理2.保险是一种规划制度的工具,人人都可以使用,可以抵御未知风险来临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人身保险给予的疾病医疗费补偿;车险给予的责任经济补偿;意外险给予高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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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别保险销售人员不诚信展业,投保人对抗情绪激烈。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发生,既与保险条款内容复杂冗长,投保人未能仔细阅读条款、理解合同内容有关,也与个别保险销售人员的不诚信展业行为有关。如有的案件中,保险代理人以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将面临增加保费、拒绝承保或指标异常不严重无须告知等为由,诱导保险消费者隐瞒真实...
保险公司5类常用拒赔理由被叫停
《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即本案的“按责赔偿”,从一开始时起就对尚晓倩没有法律约束力。
保险销售“坑”多躲不过?这些招数教你擦亮眼睛防忽悠
据了解,霍先生当初购买时对保险的具体合同条款并不确切了解,也没有看清。“保险合同上都是专业术语,我们普通老百姓想看也看不明白,只是得到了到期能够得到6000余元利息的口头承诺后,就按杨女士的要求签字确认购买了。”霍先生懊恼地表示:“我既不知道这个保险生病了不能理赔,而且在10年的保期内也没有收到保险公司...
旧车当成新车卖赔偿三倍购车款 饭店开瓶费属霸王条款
超市、商场、宾馆等经营场所的管理人的服务范围不仅包括消费本身,还应当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以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霸王条款属无效开瓶费用应退还案情简介2015年11月,李先生一行9人到某餐厅聚餐,结账后发现账单中包含了其自带的两瓶白酒服务费200元,遂要求餐厅返还。餐厅认为,酒水单中已经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