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中是否应限制单独解除附加险
《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并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
家族办公室架构师|设立保险金信托是否需要提供《配偶同意函》?
将目标财产交付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依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对该等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在信托架构搭建后,信托公司再作为保险的投保人,以王总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终身险合同,约定若发生保险事件(即王总身故),则保险公司向身故受益人信托公司一次性支付总保额1,000万元人民币的保险金,该笔保险金进入信托专用账户...
人身保险合同中“违法行为免赔”条款的理解
目前各大保险公司备案的人身保险条款中都含有“违法行为免赔”的规定,即被保险人因为自身违法行为导致身故、残疾等伤害的,保险人免除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但是对于“违法行为”的理解却历来存在分歧。保险公司一般认为,其应当从最广义的层面上理解这里的“法”,不限于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还包括行政法...
建议收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11个裁判规则
2.保险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作为计算和支付伤残保险金的依据,属于保险标的及保险责任范围的具体约定,意在明确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和保险金赔偿标准,属于保险责任的范畴,不是免责条款。3.《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
如何读懂一份保险合同听听保险专家怎么说
《金融时报》记者: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的通俗化、简洁化方面做了哪些改进?黄梅:不管是保险公司,还是监管部门,都在保险合同的通俗化、简洁化上做出了很多努力。2019年,原银保监会开展了人身保险产品合同标准化、通俗化、简单化的相关工作,希望通过制定行业标准条款、条目示范写法等方式,提高产品条款的可读性、科学性和...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由试点转为常态化 超30家人身险企有望入围
2、隐瞒合同限制条件或重要内容;3、作出虚假或者夸大表述;4、按照投资组合历史结算收益率对投资组合账户价值变动进行演示;5、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金融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知》印发后,还有以下三方面工作安排。首先,支持符合要求的人身保险公司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
山东地区2024年人身损害案件最新赔偿标准发布 | 附:官方文件+关联...
根据的规定,即日起,山东一般地区(青岛除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含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51571元/年进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均按照新标准30251元/年进行计算,山东青岛地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仍按照旧标准62584元/年进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仍按照旧37592元/年...
保险类纠纷审判八个典型案例公布
此类合同中伤残等级赔付比例的约定是否属于免责条款。人身意外险合同关于按照伤残等级对应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约定,虽然在计算方式上带有比例因素,但其实际是对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和保险金赔偿标准的确定,并未在保险人应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内减轻或免除其本应承担的责任,亦符合伤轻少赔、伤重多赔的社会...
中消协点出保险业三大“痛点” 消费者权益保护仍需提升
“‘睡眠保单’存在保险保障‘空窗’风险,投保人未按保险合同约定按期缴纳保险费致使保单效力中止,可能导致无法理赔。”金融监管总局宁夏监管局指出,大部分保险产品保单效力中止时间超过两年后,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被保险人将失去保险保障。记者了解到,目前各人身险公司都在积极展开“沉睡”保单“唤醒”行动,通过短信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