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哪些变化?
《条例》规定,商品房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时足额交纳,购买公有住房的购房人应当在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时按照规定一并交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共同做好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收交工作;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公共安全等紧急情形的,可以...
《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改,促进物业服务质量提升
《条例》还对物业企业代为收取业主共有收益进行了规定,进一步明确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的,应单独列账管理、定期公示;业主对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情况有异议时,可以要求查询有关财务账簿,管理规约约定或者业主大会决定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配合。下一步,将按照市...
新版《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上线
商品房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时足额交纳,购买公有住房的购房人应当在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时按照规定一并交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共同做好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收交工作;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公共安全等紧急情形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
《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改,权威解读
《条例》规定,商品房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时足额交纳,购买公有住房的购房人应当在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时按照规定一并交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共同做好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收交工作;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公共安全等紧急情形的,可以...
推进物业服务规范管理 助力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 ——北京市...
推进物业服务规范管理,需要持续健全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党委领导作用,推进业委会(物管会)规范化运行,通过深化物业管理改革、健全配套政策标准、完善物业管理奖惩机制、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等,解决好群众诉求集中的矛盾和问题,切实推动小区物业共建共治共享,以基层治理精细化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本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一、管理部门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负责制定本市住宅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管理相关政策,指导各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对住宅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实施监督管理(www.e993.com)2024年10月21日。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物业中心)承担全市住宅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使用的监督、协调等事务性工作,管理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专户阶段的资金以及对各区住宅维修资金和公共...
...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管理会计》新形态教材、《物业管理法规与...
《数字化管理会计》新形态教材、《物业管理法规与案例分析》新形态教材二期、《新媒体内容营销策划》新形态教材、《财税基础》新形态教材建设及出版(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物业管理收费时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物业公司应定期向业主提供费用明细账单,详细记录各项费用的支出情况,包括公共区域的维护、清洁、安保等服务的成本。这有助于业主了解费用的具体用途,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5.法律法规遵守证明物业公司需要提供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等。这些文件证明了物业公司的合法经营资格,也是业主...
邹城市人民政府 政策文件 【政策】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负责考评物业企业履行信用信息填报、制度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维修资金使用、配合供热管理服务、安全生产、信访投诉等事项的工作情况。(见附件3)(2)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负责考评物业企业履行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容貌管理以及协助配合查处住宅小区内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和城市管理法规行为(住宅小区内存在的违规装修、违规...
甘南藏族自治州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第九条商品房预(销)售前、保障性住房及各类政策性安置住房分配入住前,建设单位应当公开招标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约定服务期限;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第十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