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从5个方面争取无罪
既往的伤病,因为按照这个鉴定标准来说,如果有既往的伤病史,是要考虑和损伤之间有没有参与度的问题,如果说既往的伤病史和现在所受的损伤的之间有参与度,如果作用是相当的话,这个是要降一级处理的,你比如说这个伤,原来鉴定是轻伤,降一级处理的话就是轻微伤,轻微伤的结果,是不需要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的,...
刑法规则 |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量刑标准及辩护要点
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是由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四个要件组成。1、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深入探讨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脉络与量刑标准
###二、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即自然人保持身体组织完整性及器官功能正常的权利。2.**客观要件**:行为人必须有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且造成一定的后果。这种行为可以是积极的作为,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3.**主体要件**:此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有...
入库参考案例选介:朱某飞故意伤害、马某民正当防卫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29日作出(2019)沪01刑终179号刑事判决:一、撤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5刑初3916号刑事判决;二、上诉人朱某飞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上诉人马某民无罪。裁判理由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马某民为了使自身及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
【每日一案】偶发矛盾殴打他人,是故意伤害还是寻衅滋事?
故意伤害罪的对象往往是特定的,双方之间有一定的矛盾或者恩怨,行为具有明显的严重伤害他人的危险性。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对象往往是随意的,不特定的,随意殴打他人的起因往往是一般人来看不应该做出打人举动的微小原因,行为一般不具有严重伤害他人的危险性。03侵害的权益不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寻...
法条竞合及其法律适用原则,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分
(过失致人死亡罪)后半段、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款后半段、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致人重伤罪)后半段、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后半段以及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第一款后半段均规定有“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应当按照上述有关刑法条文的明确规定选择所应适用...
追究14岁以下嫌犯刑责,最高检有怎样的核准程序?
孙谦在文章中指出,行为人除犯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外,还需要有法律规定的危害后果发生,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如果不满足法定危害后果,如致人重伤但没有造成严重残疾的,则不应追究刑事责任。除符合以上罪名和危害后果条件外,还需要结合主、客观要件,综合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
虐待部属罪概念,虐待部属罪构成要件是什么?虐待部属罪量刑标准是...
1、主体要件和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与被害人构成隶属关系的首长,犯罪对象则仅限于与行为人构成隶属关系的部属。故意伤害罪为一般主体,军职人员和一般公民均可构成,而且不要求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有特定关系。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本罪是一般表现为经常打骂、冻饿等等方法对被害人进行肉体...
检法视点 | 被害人承诺与自陷风险的区分
刀对着被害人,当被害人起身向其倾靠时,被告人既不立即收起刀具,也不积极退让回避,而是放任被害人靠近与其刀刃相向,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结果,其主观上对伤害后果持放任态度,系间接故意;从目的上看,许科琼声称“一人捅一刀”“让你走”,可以排除其具有杀人的故意,而仅具有伤害故意,故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7年...
(1)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绑架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60%。(2)实施其他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70%;其中,没有造成损害后果,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