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伤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费率管理包括初次费率核定、费率浮动核定、费率浮动管理等内容。第十四条新参保单位在参保登记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参保单位登记的主要业务经营(服务)范围,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江西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赣人社发〔2023〕33号),确定其行业类别,通过信息系统核定初次费率。第十五...
关于社保那些事·你问我答80|海南新增这三类人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按照参保地管理和自愿参保原则,用人单位为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应当持三方实习协议、见习协议、用人协议以及参保人员花名册等,到用人单位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条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均按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
...2024年1月人力资源政策热点-善世集团|社保|社会保险|工伤保险|...
自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实行统一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政策,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均按国家基准费率标准执行,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以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建设施工单位,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或工程合同价的1.5‰缴纳工伤保险费。政策原文:https:...
待遇标准全省统一!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或康复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转外治疗或康复所需交通食宿费等待遇支付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全省统一辅助器具配置范围和标准。工伤保险待遇中涉及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的,统一按上年度全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标准执行。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工资收...
工伤保险费确定费率的原则
工伤保险费确定费率的原则《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的方式,建立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方式与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不同,特别是与基本医疗保险的“以收定支”原则有明显的区别。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即以一个周期...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费根据()的原则确定费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费根据()的原则确定费率选项:A.以收定支、收支平衡B.以支定收、收支平衡C.以支定收、收小于支D.以收定支、收大于支参考答案:B考点解析: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www.e993.com)2024年9月16日。参见教材P275。该题针对:安全工程师...
文解: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文字解读
八、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周期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社保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各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其费率是否浮动及浮动档次。用人单位再次进行费率浮动时,仍以行业基准费率为基础进行浮动。用人单位变更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的,在办理变更手续的次月起按新核定的费率缴费,但其原确定的浮动费率...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关于印发江门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是指社保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执行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的工伤保险费支出率、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情况等因素,核定其在当年社保年度(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下同)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关于调整杭州市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按本通知做好本区域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行业分类调整,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支付能力超过18个月的,原则上按本通知规定的行业费率标准执行;基金累计结余支付能力低于18个月的,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可自行确定基准费率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费率仍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
上了职业病“黑名单”,工伤保险费率将上浮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明确,在上一个自然年度内,被依法列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含各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在确定的费率浮动档次基础上再上浮两个费率档次。通知明确,工伤保险费率的浮动周期为1年。在工伤保险支缴率考核期内,用人单位首次参保且实际缴费不满12个月的,不参加工伤保险费率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