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恶意交易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以《反不正当竞争法...
寻求网络恶意交易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改进可从三方面入手:一是明确界定网络恶意交易行为的概念意涵;二是注重不同网络恶意交易行为规范类型构建的区别与联系;三是确保网络恶意交易行为规制条款的外部关系协调。关键词:网络恶意交易行为;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2022年11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反不...
@经营者,这些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二审法院认为,被诉侵权的地漏产品涉案产品属于不正当竞争产品,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经营者实施混淆行为是指使用行为,是直接使用行为,也就是生产商的生产、制造以及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而不包括仅仅作为被诉侵权产品销售商的销售行为,因此领航装饰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 有哪些重点亮点
规范互联网营销行为;二是细化了互联网竞争行为,明确了“网络不正当竞争专条”的三种子类型,即流量劫持、不当干扰和恶意不兼容,并详细规定其表现形式及认定因素;三是对其他利用数据手段或平台规则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解读!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哪些与市场部、公关部强相关
根据《规定》的第九条,一切刷量行为,都是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虚假交易、虚假排名;虚构交易额、成交量、预约量;采用谎称现货、虚构预订、虚假抢购等方式进行营销;编造用户评价,或者采用误导性展示等方式隐匿差评、将好评前置、差评后置、不显著区分不同商品的评价等;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
最高法发布8件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严厉打击“搭便车”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近年来,以仿冒混淆行为为代表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高发频发,严重损害经营者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必须予以严厉打击。本次发布的“施耐德”仿冒混淆纠纷案,人民法院以鼓励诚信经营为导向,强化知名品牌保护,严厉打击不诚信的商业标识攀附、仿冒搭车行为,在...
市场监管总局: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平台内竞争行为的规范管理
针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辐射面广、跨平台、跨地域等特点,对监督检查程序作出特别规定(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创设专家观察员制度,为解决重点问题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支持。六是明确法律责任。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组合拳”作用,有效衔接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同时,明确了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律责任...
企业必读!常见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之不正当竞争篇|研思一刻
常见不正当竞争行为中仿冒混淆行为的认定一、仿冒混淆行为仿冒混淆行为是指因使用与他人商业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业标识,而容易产生市场混淆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对具体的仿冒混淆行为及兜底性条款进行了规定,常见的仿冒混淆行为包括仿冒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等标识的混淆行为,企业名称或姓名...
商业标识侵权行为的认定及责任承担
此外,虽然西门子公司、西门子中国公司二审中明确表示,其主张的赔偿数额不包括侵害商标权行为的赔偿,但本案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均体现为使用被诉侵权标识“上海西门子电器有限公司”,获利数额亦均体现在被诉侵权产品的生产、营销之上,而被诉侵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数量是固定的,且根据前述关于赔偿额的确定方式,即使...
刚刚,官方重磅发布,9月1日起施行!《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来...
三、《规定》主要内容有哪些?《规定》共五章、43条,分为总则、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内容如下。(一)明确总体要求。《规定》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鼓励创新、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为基本目标,创新监管模式,明确协同监管工作机制,统筹各方力量...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
第二章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七条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本规定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