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扶醉|论履行费用过高下债务人给付拒绝权的性质和构造
从结果来看,克服给付困难这个行为,本质上是为了合同的顺畅履行,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维护和贯彻,其并无不当之处。2.抗辩权说下一时和永久抗辩权的调和债务人之给付拒绝权若属抗辩权,便涉及抗辩权模式下其定位应当为何,究竟是一时抗辩权还是永久抗辩权?永久之抗辩旨在永久性地排除对方的请求权,而一时之抗辩权旨在...
法学∣周光权:对赌协议场景下合同诈骗罪的界限
能被补救的行政行为瑕疵,限于“行政上微小的缺点”,且仅限于行政行为在实施程序方面的瑕疵(即程序瑕疵),及在事实与证据方面、规范依据方面的瑕疵(属实体瑕疵)。面向程序瑕疵与实体瑕疵的补救机制,分别为补正制度与理由之替换,二者均产生治愈行政行为违法性的效果。但行为意义上的替换理由不等于结果意义上的理由...
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家不想买了,起诉要求解除合同的案例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北京房产律师:合作买房违约起诉履行案例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刑民思维与体系解释精准认定合同诈骗行为
可见,“借新还旧”并非刑法概念,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依托,“借新还旧”常常是实现资金周转,助力经济发展的有益手段。“借新还旧”的刑法含义要结合诈骗犯罪的本质和非法占有目的的含义进行限制解释,应限于单纯的债务或者损失转移、转嫁的情形。第四,主要或核心事实的重视与认定。在合同诈骗罪中,行为人虚构的事实...
【指尖上的法律】 常见法律知识问答(劳动用工篇)
7.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是否应当向农民工履行告知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www.e993.com)2024年11月10日。
《民法典》背景下作为合同生效要件的行政审批
其二,这类行政审批并不干涉当事人之间正当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当事人对于是否签订合同以及签订什么内容的合同均享有充分的自决权。但是,这类行政审批在成立和生效之间设计了一个间隔期,“旨在对私人自治予以临时性控制”。[8]间隔期的长短不仅与当事人履行报批义务的速度有关,更与合同的复杂程度、审批机关的审查效率...
“能动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 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
另一方面,民事检察部门综合履行各项职责,运用多种方式实现对劳动者权益的立体化保护。如在刘某等人与某建设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一案中,检察机关加强异地协作,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和执行监督双向发力,既帮助农民工追索了劳动报酬,又纠正了纠纷背后的民事执行违法行为。
合同诈骗罪的辩护要点
合同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它的具体表现形式有五种:①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②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③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
借款人签订买卖合同作为借贷的担保,出借人要求履行买卖合同内容
答:正如您刚才所讲,民间借贷实践中,借贷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是民间借贷中比较典型的纠纷类型。债权人为避免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往往与债务人签订买卖合同(以房屋买卖合同为主),约定债务人不能偿还债款本息的,则履行买卖合同。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本《规定》之前,各地法院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