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析|精准识别、从严打击内幕交易类金融犯罪行为
第一,我国有关内幕交易的法律、法规中都强调“利用内幕信息”这一要件。比如1993年《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第3条、第4条,1999年《证券法》第67条,2005年《证券法》第73条。以上法律、法规都明确指出了“利用内幕信息”。第二,投资者基于自己对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各种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后做出自己的投资决策,而...
《证券法苑》第39卷要目
一方面,证券现货和个股期权价格高度联动;另一方面,现有证券、期货和衍生品法律制度对内幕交易行为的规制在多方面存在一定差异,而这种差异在规制个股期权和证券现货跨市场内幕交易时可能导致监管真空。有必要在个股期权交易视野下,从构建跨市场交易衔接机制和完善相关配套机制等方面实现对跨市场内幕交易的规制。关键词:个...
中证协出手 事关程序化交易!明确禁止交易行为和高频交易标准
《示范文本》正文共六章25条,主要包括释义、程序化交易报告、交易行为、高频交易管理、违约责任、附则等内容,对证券公司和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作出约定,包括程序化交易的报告要求、客户进行程序化交易的管理要求、违约责任等。开展程序化交易需向券商报告《示范文本》中对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报告时间...
衍生品交易多类行为将被禁止 确保“看得穿 管得住”
三是完善短线交易监管。《二次意见稿》规定,禁止通过衍生品交易实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四是完善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监管。《二次意见稿》规定,禁止通过衍生品交易实施内幕交易或者市场操纵。五是完善减持、限售规则。《二次意见稿》规定,“禁止通过衍生品交易规避股份减持、限售规则”。六是完善...
...明确禁止这些交易行为,严打以衍生品为“通道”规避证券期货...
2.严厉打击以衍生品为“通道”规避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行为。将包括禁止通过衍生品交易规避持仓限额制度、信披制度、减持限售制度,禁止通过衍生品交易实施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禁止衍生品经营机构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以及减持限售主体开展以该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等统一予以规范。
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出炉:高频交易和股票异常交易行为细化标准...
据悉,《实施细则》包括总则、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管理、深股通管理、监督检查和附则共八章(www.e993.com)2024年11月1日。多位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的量化私募人士表示,从实施细则来看,高频交易管理是当中最为重要的环节,此次文件明确了高频交易的具体标准等内容。细化高频交易标准近年来,为落实《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条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第六条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315投教】新《证券法》知识投资者十问十答
二、防控市场风险,构筑交易安全底线4.新《证券法》在完善基础性交易制度方面作了哪些规定?新《证券法》针对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暴露出来的问题,着力完善基础交易制度,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其一,完善禁止性交易制度。扩大内幕交易知情人范围,增加操纵市场情形,新增禁止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制度,扩展编造传播虚假或者误...
证监会:完善监管规则,严打以衍生品为通道规避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
二是完善监管规则,严厉打击以衍生品为“通道”规避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行为。证监会对该问题作了系统梳理,在《办法》中统一予以规范,包括禁止通过衍生品交易规避持仓限额制度、信披制度、减持限售制度,禁止通过衍生品交易实施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禁止衍生品经营机构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以及减持限售主...
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
二是完善监管规则,严厉打击以衍生品为“通道”规避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行为。包括禁止通过衍生品交易规避持仓限额制度、信披制度、减持限售制度,禁止通过衍生品交易实施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禁止衍生品经营机构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以及减持限售主体开展以该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