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审理协议管辖纠纷裁判依据合集
01、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2〕11号)(根据2022年3月22日最...
...天府中央法务区新揭牌的两个法庭到底是干嘛的?管辖范围有哪些?
管辖范围有哪些?四川在线记者张庭铭/文吴枫/视频4月18日,在推进天府中央法务区启动运行三周年系列活动上,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在天府中央法务区揭牌。随着两个法庭的揭牌,它们将与前期入驻天府中央法务区审判点、法院以及法庭,共同形成“一点六院八庭”的新格局。(...
欧盟《布鲁塞尔条例》关于侵权的特别管辖权规则
侵权管辖权包括积极诉讼和消极宣告性诉讼的管辖权。前者包括有关侵权或准侵权事项的各种诉讼,它不仅包括损害赔偿的管辖权,而且包括颁发禁令的管辖权,如对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行为的停止侵害诉讼的管辖权。后者则指侵权人旨在取得确认无责的宣告性判决,但这种管辖权争议较大。侵权诉讼是由损害赔偿的原债权人或其权利继承...
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
(3)特殊地域管辖特点:以被告住所地和法律关系发生地为标准确定管辖法院。规则:(1)除因海难救助费用与共同海损引起的纠纷以外,其他各类案件的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均有法定管辖权;(2)密切联系是确定特殊地域管辖的重要原则。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民诉法第23—27条,意见第18—22、24条)(4)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有效...
...普法宣传系列】第179集 公益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有哪些特殊规定?
石屏法院——促进工作交流,提供便民服务,关注司法动态,弘扬法治文化179第179集公益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有哪些特殊规定?179往期回顾“一站式”普法宣传系列第178集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的条件是什么?原标题:《“一站式”普法宣传系列第179集公益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有哪些特殊规定?》...
特别的守护 颍泉法院审结一起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三、如何选择管辖法院?申请认定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四、谁能申请?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全国法院:关于地域管辖纠纷的94条指导意见(一)
01、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便民事项】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指引
5.如何确定管辖法院?被申请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住所地是指公民户籍所在地,如果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由法院审查处理。6.审理期限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30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经济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
二、特殊案件的管辖规定(一)虚假诉讼犯罪案件的管辖虚假诉讼刑事案件由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法院所在地或者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有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四款情形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二)假币犯罪案件的管辖...
法院诉讼费用及交纳标准,请收藏!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二、案件受理费包括:(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三、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