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
在全省6个县(市、区)开展新一轮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总结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获通过,完善宅基...
禁止闲置、荒芜耕地,提高用地效率;完善宅基地管理,保障户有所居……3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修订通过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作了介绍。《实施办法》规定,要严守耕地红线,建立耕地保护的网格化监管机制,明确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考核机制和奖励制度;明...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第三十七条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实行承包经营。集体所有的宅基地等建设用地,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使用、管理。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
蔡继明代表:扩大宅基地流转范围,让土地价值充分体现
他认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要与城市国有土地做到同地同权。“首先是赋予农村宅基地完整的用益物权。而在用益物权里,最重要的是收益权。收益权要想得到实现,那么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就必须超越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扩大到城乡之间。”蔡继明表示,除了用益物权,还应赋予宅基地完整的担保物权,这也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五)依法承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六)依法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七)参与分配集体收益;(八)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时参与分配土地补偿费等;(九)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服务和福利;(十)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不要再被骗了!空地院落一样有补偿!
一块宅基地上允许建房占用的通常只是一部分面积,但余下的面积只要在权属证明的附图范围内,没有突破乡镇政府批准的宅基地四至范围,就是农民合法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就应当有补偿(www.e993.com)2024年7月6日。三、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合法的院落、空地,也应给予补偿首先,院落空地是否在补偿范围,是根据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算的,如果空地是...
45个土地基本知识_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答:集体所有土地简单来说就是由农民集体享有所有权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14、什么是农用地?什么是临时用地?答: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临时用地,是指工程...
专访全国人大代表蔡继明: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
蔡继明:一是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城市住房用地政策。中央可以将各地方新增国有建设用地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保障性住房建设数量、投资金额、住房保障覆盖率等挂钩,引导激励地方政府增加农业转移人口保障性住房供给。二是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闲置宅基地流转。可以通过不同区位农村闲置宅基地的流转、复耕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
自然资源知识:常用土地知识
答:集体所有土地简单来说就是由农民集体享有所有权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14、什么是农用地?什么是临时用地?答: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临时用地,是指工程...
全文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五)依法承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六)依法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七)参与分配集体收益;(八)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时参与分配土地补偿费等;(九)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服务和福利;(十)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