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系列裁判观点
例如,建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
最高法院 谢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
”因此,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不成立,如果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方当事人拒不按照前款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时可以视为预约成立,只有当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后,本约才成立。而双方当事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因此,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不成立,如果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方当事人拒不按照前款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PC模式下“二次分包”违法吗?
根据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规定,工程总承包可以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与发包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后,联合体牵头人又与联合体另一方签订分包合同,此时该另一方再次分包的,由于联合体另一方与联合体牵头人实际上均为EPC总承包方,联合体另一方的承包权利直接来源于发包单位,...
法律锦囊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
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因此,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不成立,如果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方当事人拒不按照前款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应当承担...
上海律协最新发布:(试行)律师办理国有公司招投标合规业务操作指引...
第7条合同签订、履行、解除和变更的审查要点第8条串通投标的认定以及重新招标的情形第四章律师办理国有公司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合规业务的重点环节第9条工程招投标的概述第10条工程招标环节的合规重点第11条建设工程投标环节的合规重点第12条工程开标、评标、中标环节合规重点...
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系统所有建设内容,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保证正常运行。6、售后服务要求:(1)产品质保期1年。(2)质保期内出现故障能够2小时响应、12小时到达现场服务以及故障应急处理方案,并负责24小时内修复。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国资委监管企业招标投标合规管理问答(55问55答)下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连云港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
四是在采购结果确定和合同管理方面:采购人要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采购人要按照采购文件或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采购...
公共资源专家复议题库3
A、联合体有一方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即可B、联合体中标后,应选择资质等级较高的一方代表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C、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D、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经济实力进行排序正确答案:C第5题:国家制定的设计收费标准上下浮动()是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