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评估转让国有股权是否有效?
1.对股权转让方而言,其转让国有股权必须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国有资产评估,并以公允的价格转让国有资产。避免相应股权转让协议被认定无效合同,同时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的,相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存在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等刑事犯...
国资委解答《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五个问题
一、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中“产权市场”是指省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开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地方国有企业处置国有资产应当按规定在本级国资监管机构选择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二、新三板挂牌企业为非上市公司,国有及国有...
国资委回复:29个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汇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不得无偿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以不公平的价格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国有企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否适用该条,必须收取担保费?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
有关32号令、39号文相关问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第四十六条中的“国家出资企业直接或制定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不包括有限合伙企业。(2023-07-25)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十七条商业银行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并表和未并表资本监管指标计算内部制度。商业银行调整并表和未并表资本监管指标计算范围的,应说明理由并及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报告。第十八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有权根据商业银行及其附属机构股权结构变动、业务类别及风险状况确定和调整其并表资本监管指标...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第17号令发布!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国家发改委发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1月31日第8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审签,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www.e993.com)2024年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等监督“如影随形”!《浙江省审计...
《浙江省审计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这是在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改后,全国范围内首个修订的地方性法规。31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修订及实施有关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此次修订在总则部分增加规定,“审计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足经济监督定位,构建...
2024年第1、2、3号令出炉!多项信贷制度迎修订,涉贷款用途、对象...
2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息,对《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信贷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形成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固贷办法》、《流贷办法》、《个贷办法》”,统称“三个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重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5号令
《办法》制定过程中先后多次征求了相关部委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绝大部分建议已被采纳,并对有关规定作了修改完善。修订后的《办法》与原银保监会对操作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前后衔接,与刚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互配套。《办法》进一步明确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管理控制和工具等要求,完善银行保险机构操作...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2024年第1、2、3号令
“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三个管理办法自发布以来一直是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则是指引性规范。此次修订形成三个正式管理办法,有助于金融监管更加‘有棱有角’,更具权威和执行效力。同时,此次修订明确了固定资产、流动资金、个人经营贷款的期限要求,填补了现行办法在防范期限错配风险方面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