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这表明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出让合同时二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系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设定用益物...
街道办作为土地出让主体订立的土地出让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
第一条为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国有土地,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必须遵守《条例》和本办法。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按...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协议出让审批...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拟按协议出让方式办理审批手续的,应当按照先申请批准、后交易登记的原则进行,即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需先行向市资源规划局提出申请,且出让方案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履行产权公开交易程序。经公开交易程序确定的受让人直接向市资源规划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音频+文字解读]《关于加强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浙江省人...
邯郸市峰峰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我局拟收回邯郸市峰峰矿区鹏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宗地一、位于规划滏临街北延西侧、天伦湾南侧,土地使用权人为邯郸市峰峰矿区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二十一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等,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实施,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第二十二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租赁、抵押,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第二十三条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考古和文物保护工地需要,可以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
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通知要求在有关专项治理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原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
最高人民法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转让合同的区分
另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可知,土地变更用途后,还必须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从本案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