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情形,将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其他依法应当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若因当事人、第三人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证据灭失、危害后果扩大等影响,但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对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不作负面评价、依法免除相关责任。《事项清单》以清单的形式规定在食品监管、广告监管、市场主...
长三角三省一市联合印发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指导意见持续优化营...
10月14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依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会同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依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事项清单》),旨在更好保护...
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所称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检查中,经调查发现,市场主体涉嫌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且不存在证据损毁、危害发生或危险扩大等可能性的,不对与其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等实施暂时性控制。第三条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法...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常见法律问题总结
(1)违法行为地管辖、居住地管辖:一般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但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2)违法行为地: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违法结果发生地都属于违法行为地,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的实施地以及开始地、途经地、结...
行政机关实施冻结存款的程序是什么?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即将实施,这份行政复议指南请收好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关于确定强制拆除行政诉讼案件被告及起诉期限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指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不动产,在人民群众的各类财产构成中占有重要份额,对此类不动产的强制拆除涉及人民群众重大财产权益...
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保障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辽宁省人民政府
2.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3.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修改为:“实施查封、扣押的,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机关分别保存;”...
【普法宣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解读
01.巩固改革成果,构建高效、科学的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取消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第24条)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第2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