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堆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
(一)研究堆营运单位组织的与核安全有关的重要调查、审查或者检查活动;(二)国家核安全局或者研究堆所在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确定的有关控制点时间变更和后续计划安排;(三)研究堆营运单位与核安全有关的重要会议、论证、试验和纠正措施;(四)研究堆营运单位进行的新燃料进场、放射性废物或者乏燃料现场转移或者外...
...最近五年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 公...
公司持续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对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做到应知尽知,加强公司治理水平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
生态环境部公布《研究堆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
(三)研究堆营运单位与核安全有关的重要会议、论证、试验和纠正措施;(四)研究堆营运单位进行的新燃料进场、放射性废物或者乏燃料现场转移或者外运活动;(五)国家核安全局或者研究堆营运单位认为应当报告的涉及核安全的其他重要活动;第四章事件报告第十条建造阶段研究堆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设备以及与其有关...
【普法宣传】来,一起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疫区|染疫|突发事件...
第五十六条规定:“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应当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放射性安全教育、培训,采取有效的防护安全措施。第十四条国家对从事放射性污染防治的专业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制度;对从事放射性污染监测工作的机构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核安全法草案三审 进一步强化核设施营运单位的责任
草案三审稿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相应的劳动防护和职业健康检查,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www.e993.com)2024年12月19日。有的常委委员、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乏燃料处理处置、核设施退役、放射性废物处置是核工业发展过程中必然面临的问题,并且处理处置周期长、难度大、投入多。对此,草案三审稿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按...
防范化解环境风险政策解读(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义务
(十二)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6.《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五条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按照核设施的规模和性质制定核事故场内应急计划,做好应急准备。出现核事故应急状态时,核设施营运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故,并向核设施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以...
明确分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
5.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科技部。1.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组织实施。2.负责安全生产重大科技攻关、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组织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安全...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对核安全负有全面责任,应当执行核安全报告制度,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核安全局或者核动力厂所在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提交定期报告、重要活...
生态环境部就《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发布答记者问
一是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组织的与核安全有关的重要调查、审查或者检查活动;二是国家核安全局或者核动力厂所在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确定的有关控制点的变更和后续计划安排;三是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涉及核安全的重要活动、重要会议、论证、试验和纠正措施;四是核动力厂营运单位进行的固体放射性废物或者乏燃料外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