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南京公积金发布重磅新政!
我中心业务系统经调试升级,现已具备跨地区办理有关贷款和提取业务条件,自即日起:一、南京都市圈城市缴存职工在南京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详见附件1);二、南京市缴存职工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参照在南京本市购房情况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助力南京都市圈一体化发展
本报讯(记者孙琳)根据4月25日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会议达成的《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为加快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逐步为区域内缴存职工提供统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服务,5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新政实施!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重大调整
5、取消“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对于首套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限制。三、其他调整1、符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按照办理贷款时认定的房产套数,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和还贷提取,提取和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房屋的总价。2、关于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以前贷款首次首套才能上浮到...
在“南京都市圈”范围内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镇江有调整!
二、镇江市缴存职工在“南京都市圈”范围内购买新建自住住房,购房行为真实的,取得销售备案合同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此情形提取的当购房行为发生变更时,应将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复缴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三、“南京都市圈”城市范围:南京市、常州市、扬州市、镇江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
南京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现有21名委员,2023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调整管委会成员建议,2022年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住房公积金计划安排建议,2022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建议,南京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江苏银行申请承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市...
《南京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发布 全年发放公积金贷款5万余...
本报讯(记者孙琳)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月31日发布《南京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2023年我市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18万笔、303.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7%、2.58%(www.e993.com)2024年10月26日。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达495.97万平方米,预计累计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77043.09万元。
扬州住房公积金新政来袭,缴存提取贷款全面调整!
摘要:扬州住房公积金新政来袭,缴存提取贷款全面调整!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新规定,针对公积金缴存、贷款和提取细则进行调整,以更好地支持市民的住房需求。对于逾期补缴公积金、直系亲属间房屋买卖
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明起执行
三、将《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调整购买存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流程,改为买方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转入约定的资金监管账户中,卖方无需共同到场办理。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南京住房公...
南京公积金新政:包括宣城、马鞍山在内的南京都市圈9城互认互贷
5月1日,南京公积金两大新政发布,涉及贷款、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①支持南京都市圈缴存职工在南京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②南京市缴存职工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享受住房公积金提取同城化待遇。适用城市:包括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也就是说,南京都市圈9城公...
关于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告
我中心业务系统经调试升级,现已具备跨地区办理有关贷款和提取业务条件,自即日起:一、南京都市圈城市缴存职工在南京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详见附件1);二、南京市缴存职工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参照在南京本市购房情况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