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行为中正当防卫的适用空间
首先,在相互打斗型聚众斗殴中,一方求饶、逃跑或者以明确的举动表示停止斗殴,另一方仍然继续实施侵害行为的,根据《指导意见》第9条规定:“双方因琐事发生冲突,冲突结束后,一方又实施不法侵害,对方还击,包括使用工具还击的,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其次,在相互打斗型聚众斗殴中一方的行为较为轻缓,一方突然使用具有严重...
聚众斗殴罪中如何认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积极参加者”是指首要分子以外在聚众斗殴中发挥主要作用或者在斗殴中直接致伤、致死他人者。认定聚众斗殴犯罪中“其它积极参加者”的关键是分析行为人在聚众行为或斗殴行为或聚众与斗殴整个过程中的客观行为所体现出的主观恶性的大小,纠集多人斗殴的,提供斗殴凶器的,接送多人赶赴、离开斗殴现场的,在斗殴时行为积极的,...
姚建伟律师|网红约架如何定性:聚众斗殴犯罪认定的重点与难点
其次,从聚众斗殴罪所保护的法益来看,聚众斗殴一方人数达到3人以上时对社会秩序的冲击,与斗殴双方都人数众多的场合,并无实质性的区别,难以分辨哪一种情况对社会秩序的冲击更小。因此,斗殴双方仅有一方人数达到3人以上,也可认定为聚众斗殴罪。比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聚众斗殴犯罪案件相关问题的纪要》规...
鹤壁市看守所律师会见-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辩护-聚众斗殴罪的界限
同理,如果一次聚众斗殴中既致人死亡,又致人轻伤的,由于致人轻伤仍认定为聚众斗殴罪,同时致人死亡按照转化定罪,也采取重行为吸收轻行为的原则,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2)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中部分积极参加者转化为故意杀人罪,部分积极参加者转化为故意伤害罪,如果重伤、死亡的后果均在...
聚众斗殴罪裁判观点
裁判观点一方有斗殴故意并聚集三人以上,殴打对方一人或多人的,有斗殴故意的一方构成聚众斗殴罪。2.主动挑起斗殴被动方积极互殴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认定为聚众斗殴罪案例来源(2011)熟刑初字第0785号;(2012)苏中刑终字第0091号。裁判观点刑法第二十条赋予了公民正当防卫的权利。认定正当防卫,行为人...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 刑事研究院|故意伤害罪
认定聚众斗殴罪要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定罪原则,既要注重对外部行为特征的分析认定,更要注重对主观故意的考量,防止客观归罪……聚众斗殴罪主观上往往出于寻仇、报复、泄愤等不良动机,目的是压制、震慑他人,维护、树立本方威信,逞强好胜、称霸一方,本质是蔑视、挑衅社会公共秩序(www.e993.com)2024年9月14日。上述特征与多人实施的故意伤害、故意...
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
二是对参与组织行为次数少、情节轻微的,不应认定为组织成员。如公司员工李乙明系曾某雄外甥,但其只是某实业有限公司、某劳务有限公司显名股东之一,仅在2005年参加员瑾村聚众斗殴案,此后未参与该组织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故不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酒吧保安戴某强、戴某等人,虽然接受被告人李某管理,但仅参与了个别...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 对非行为人应认定何罪
第一种意见认为,彭某、童某是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的直接行为人,两人的行为超出了全体成员故意犯罪的范围,根据罪责自负原则,彭某、童某的行为发生转化,两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刘某、黄某、詹某仅有聚众斗殴行为,并未致使他人死亡,三人仅构成聚众斗殴罪。第二种意见认为,不仅彭某、童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刘某作为聚众斗...
聚众斗殴,双方各自仅一人动手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分歧意见:对于本案中双方约定聚众斗殴后各纠集数人参加斗殴,现场双方仅一人动手行为的认定存在分歧。第一种观点认为,双方约定聚众斗殴后分别纠集数人至现场参加斗殴,但实际双方仅一人实施殴打,实际动手的人均没有达到三人,故行为人不构成聚众斗殴罪。第二种观点认为,聚众只是斗殴的方式,实践中应当将双方的行为作为一...
“持械”聚众斗殴认定三步法
第三步,审查判断行为人用于斗殴的工具是否系预谋后为斗殴准备。如果行为人用于斗殴的工具属于预谋后而为之,那么行为人持具有坚硬物理属性的生活常见物品斗殴,即便未致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也应认定为“持械”的聚众斗殴。也就是说,行为人在聚众斗殴过程中使用的工具系“就地取材”的生活常见物品,只要其未致人轻伤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