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化型抢劫罪的既未遂认定
第二种观点认为,被告人郭某某的行为构成转化型抢劫罪,但如同普通抢劫罪一样,如果被告人没有当场取走财物或者其暴力手段没有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则应当认定为抢劫罪的未遂形态。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了转化型抢劫罪的成立条件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二是...
在盗窃过程中使用暴力的直接适用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抢劫罪定罪...
第一种意见认为,韩滨刺伤被害人聂学军的行为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和先前实施的抢劫罪数罪并罚,本案被告人朱永友不应对其单独实施的实行过限行为负责。第二种意见认为,韩滨为抗拒抓捕而对被害人聂学军单独实施的暴力行为,属于抢劫犯罪的延续,仍应以抢劫罪一罪定罪处罚。根据共同犯罪“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本...
转化型抢劫罪之“当场”使用暴力, 应当如何理解和把握
根据德国刑法规定,事后抢劫罪的成立以行为人盗窃时被“当场发现”后使用暴力、胁迫为条件;根据意大利刑法规定,事后抢劫罪的成立必须是窃取物品后“立即”使用暴力或威胁;日本、韩国等国刑法对事后抢劫罪的成立条件未作明文规定,但其判例和学说对此作了解释。以日本为例,其判例和学说解释要求,事后抢劫罪中的暴力...
最高人民法院:“飞车行抢”行为构成抢劫罪的具体情形
抢夺罪都是不合适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标准只能是犯罪构成,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符合抢劫罪、抢夺罪或者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分别以相应的罪名定罪:(1)对于并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案件,考虑到行为人主观心态的不确定性和客观上直接针对的是财物,如果行为人抢取财物...
...公正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盗窃转化的抢劫罪
该案中,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是其是否构成盗窃转化的抢劫罪的关键,但作为关键证据的现场勘验笔录不全面、不具体、不细致,不能客观反映案发现场的真实情况,影响检察机关准确定性。在此情况下,检察官深入案发现场走访调查、核证补证,补充涉案关键证据,依法查明案件事实,确保案件正确定性。
最高院:对抢劫违禁品、赌资、赃款赃物及亲属财物行为的定性
裁判摘要:赌博完毕后返回赌博现场抢走赌资的行为构成抢劫罪(www.e993.com)2024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6月8日发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七条规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
挟持被害人前往其亲友处取钱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团结、潘友利、黄福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其后又对被害人实施威胁,强行索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还均构成敲诈勒索罪。由于三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敲诈勒索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王团结归...
首批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的“抢劫罪”裁判要旨汇总(共22件)
一、杨某、石某等破坏电力设备案——盗窃电力设备过程中以暴力手段控制无抓捕意图的过往群众的,不构成抢劫罪入库编号:2023-04-1-025-001裁判要旨: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对被害人当场实施暴力或者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或者以使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夺走其财物的行为。在抢劫罪...
...车浩、时延安、田宏杰等:利用银行系统漏洞获取财物行为的辨析
实际上近些年我们对于利益相关的财产犯罪已经没有适用上的障碍,但解释必须跟上,针对物的犯罪行为的结构和针对利益的犯罪行为的结构要有所区分,而不能共用一个行为模式去解释。本案不构成盗窃罪具体到本案,我认为其和许霆案最大的区别就是,许霆案中,行为人是利用机器故障,未经银行同意,从ATM机里取出现金,因为有...
探究转化型抢劫罪:法律适用与界定的研究
转化型抢劫罪的定性要求行为人通过威胁、强迫或恐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将财物转交给行为人。在这个案例中,王某利用威胁手段迫使李某交出财物,满足了转化型抢劫罪的构成要素。因此,可以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转化型抢劫罪。打开网易新闻查看精彩图片然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转化型抢劫罪的定性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中的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