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修订公布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保密工作力量建设,中央国家机关应当设立保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保密干部,其他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保密工作需要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人员专门负责保密工作。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应当纳入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密基础设施建设和关键保密科学技术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保密工作力量建设,中央国家机关应当设立保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保密干部,其他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保密工作需要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人员专门负责保密工作。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应当纳入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密基础设施建设和关键保密科学技术产品...
新修订!5月1日起施行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第十五条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以下简称保密事项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单独或者会同有...
一起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1、破坏军事设施的;2、过失损坏军事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3、盗窃、抢夺、抢劫军事设施的装备、物资、器材的;4、泄露军事设施秘密,或者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设施秘密的;5、破坏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干扰军用无线电通讯,情节严重的;6、其他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管理...
全文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十三条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
关于新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几个重要问题
一是党管保密、保密宣传教育、安全保密产品和保密技术装备、数据安全保密管理、涉密军事设施建设保密资质、保密工作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信息通报机制、保密协会等行业组织、工作秘密等新增管理制度,需要制定专门配套规定;二是保密人才队伍建设、保密事项范围、定密授权、定密责任人、密点标注、移动互联网应用、...
不能说的秘密有哪些?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第九条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依法治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发布,5月1日起...
第七条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第八条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依法设置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监督检查。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附全文)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第二十七条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全文)
第二十六条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