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未申请成宅基地,自建无证房!未婚女性不配有自己的家?
在明律师认为,依法审批宅基地是村委会或者村集体的法定职责之一。那么在村委会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下,吕女士有权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6条的规定书面申请乡镇街道进行监督和纠正。若乡镇街道未予回应,吕女士可进一步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将乡镇和县两级政府拉入到履职程序中,通过行政争议化解渠道争取获得...
农村自建房常见的法律纠纷有哪些?
宅基地权属争议: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宅基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资料、村委会或相关部门的证明等。可以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请求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宅基地面积超标:需提供宅基地使用权证、建房审批文件等证明自...
村委会是否有权收回集体宅基地使用权?
2、作为集体建设用地的宅基地,在村民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没有按照批准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的,造成宅基地闲置或者荒废2年以上的,经过村民会议讨论,经参会人数半数以上通过,报原批准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原批准机关的,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这些土地收回后,可以重新安排使用。
如何合法退出宅基地?退出宅基地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因此,退出宅基地并非简单的放弃使用权,而是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退出宅基地的第一步是向当地村委会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提交申请后,村委会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村委会将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决定是否...
购买本村村民宅基地后其子女主张无效纠纷,律师解析。
-一审法院在李雪梅未能提供案涉协议原件的情况下认定协议有效是错误的,张昊宇、张峰宇对协议没有质证;李雪梅翻建房屋不能作为认定协议有效的依据;案涉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协议无王芳签字应认定无效。四、法院查明1.张明宇与王芳系夫妻关系,共育有二子一女。张明宇于2020年去世,王芳于2000年去世。
农村宅基地的购买流程是什么?这种购买有哪些法律要求?
农村宅基地的购买流程和法律要求是许多有意向在农村地区投资或居住的人士关心的问题(www.e993.com)2024年11月26日。以下是对这一过程的详细解析,旨在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一、购买流程1.资格审查:首先,购买者需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购买农村宅基地的资格。通常,这一资格限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特定的农村户籍人员。
【关注】人民法院案例库: 仅有村干部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并不能...
综合以上法律规定来看,土地承包经营属于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只有“民主议定程序”和“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两个条件均已具备,该土地承包合同才具有效力。若违反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未经过民主议定程序,则该合同无效;若经过民主议定程序但未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认定为未生效合同。据此,仅有村干部签字并...
“红本”拿到手 权益有保障
针对房屋继承、离婚纠纷等涉法问题,大兴区组织专业律师团队下村进行法律宣讲,同时对村民提交的民事协议、法律文书等进行核实确认,确保依法依规。对于20世纪90代发放的部分宅基地证证载面积比现状面积小的情况,经核实不存在超占行为属于当时技术手段落后导致的,大兴区按规定以现状面积进行登记,使老百姓得到更大实惠。
“外嫁女”诉宅基地使用权被侵犯遭法院驳回,检察机关抗诉
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证据显示,支某柱因继承取得被诉土地使用证,但继承协议仅列明了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人,并未写明房屋应由支某柱继承,故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审核某村村委会证明、房屋继承协议的过程中,未尽到审慎义务,作出被诉颁证行为证据不足,判决撤销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支某柱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
一月一主题 | 农村宅基地常见问题
4.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12)哪些情况下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